四川省商务厅关于转发《省政府安办关于深刻吸取河北省张家口市“11•28”重大爆燃事故教训 扎实开展氯乙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来源:流通业处发布时间:2018-12-27阅读:
  
川商流通〔2018〕68号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省政府安办关于深刻吸取河北省张家口市“11•28”重大爆燃事故教训 扎实开展氯乙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的紧急通知》(川安办函〔2018〕147号)转发你们,并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做好商贸流通领域危化品综合治理工作,出现突发情况请及时上报。
  特此通知。
  附件:省政府安办关于深刻吸取河北省张家口市“11•28”重大爆燃事故教训 扎实开展氯乙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的紧急通知
 
  
四川省商务厅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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