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关于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流通业处发布时间:2018-12-27阅读:
  
川商流通〔2018〕73号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2018年第四次全体成员会议精神,扎实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全省人民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意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元旦春节期间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期,特别是冬季企业用火用电需求旺盛,元旦、春节期间群众出行和大型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安全生产不确定因素增多,是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期、易发期。同时,岁末年初各种事务性工作增多,容易产生等待观望以及厌战情绪,导致工作的连续性和延展性缺失。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要充分认识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对于把住年关安全,确保岁末年初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措施,压实责任。要切实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要求,进一步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现场带班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紧盯重点领域,狠抓安全防范措施。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入分析研判本地区商贸流通领域潜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全面排查管控安全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要进一步加强商场、超市、餐饮、批发市场、展会、促销活动现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保证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事故发生。要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部署,配合有关职能部门重点加强检查商业公共场所电梯、餐饮场所燃气、危险化学品、涉氨制冷冷库液氨使用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等方面的安全生产检查,督导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发生。要配合消防部门做好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严防商贸展览、促销活动发生火灾、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
  三、加强应急管控,提升防范应对能力。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对地质灾害及恶劣天气的预警预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媒体广泛进行安全提示。要加强节日期间各类商贸流通企业的安全教育,督促商贸流通企业加强对员工尤其是重要岗位员工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强化商务领域应急值守,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联络畅通。要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处突准备,强化应急处置力量,增强应急协调联动,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能够快速响应、妥善应对、有效处置。
 
 
                         四川省商务厅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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