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3年 我省将打造5个对外开放法治示范区
来源:四川观察发布时间:2020-12-18阅读:
  


12月18日,全省对外开放法治示范区创建工作推进会议今天在成都举行,首批对外开放法治示范区试点创建单位——成都、绵阳、遂宁、眉山、资阳5个市级政府在会议上介绍了目前各地的对外开放法治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推进情况。此次会议,既是给5个试点单位吹响集结号,也是吹响冲锋号。


今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对外开放法治示范区创建,计划用3年时间打造5个对外开放法治示范区,通过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逐步构建完备的对外开放法规政策体系,以开放促进法治完善,以法治激发开放活力。今年10月,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通知,确定成都、绵阳、遂宁、眉山、资阳5个市级政府为首批对外开放法治示范区试点创建单位。首批试点的5个市,对外开放发展基础较好,法治建设比较健全,具有较好的基础和潜力,可在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工作中提供法治化解决方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对外开放法治示范区试点创建工作既要对标我省对外开放新形势、新要求,又要遵循新发展理念,还要体现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可达性和前瞻性,更要考虑发展阶段和地区差异,省商务厅委托四川省社科院编制了《四川省对外开放法治示范区创建工作指南》《四川省对外开放法治示范区创建评价指标》。《评价指标》立足营商环境打造,参考了最新“世行营商环境报告”指标体系,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基础要求与鼓励创新相结合,包含74项基础指标和3项创新指标。


目前,省商务厅、省委依法治省办已向各试点单位印发了《创建指南》和《评价指标》。按照《评价指标》,各试点单位将统筹推进试点创建和经济社会发展,按照“一年见成效、两年出经验、三年达目标”的要求,抓紧完善细化试点推进工作实施方案,每年根据“世行营商环境报告”修订指标数据。


我省计划明年召开开放发展大会,届时将力促对外开放法治示范区试点创建工作在会议上进行宣传推介,在全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2023年下半年,我省将组织第三方专家评估组,对各试点单位试点工作推进情况,严格对标对表,全面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省委依法治省办、商务厅共同命名授牌。验收不合格的,给予半年整改期,半年后仍不合格的,取消试点资格。对于已经命名的示范创建单位,实行可进可出的动态管理,对工作滑坡并经指导整改仍没有起色的示范区,按程序撤销命名,确保示范创建工作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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