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进口贴息申报指南
来源:外贸处发布时间:2016-09-13阅读:
     一、支持重点

  鼓励扩大先进设备和技术、关键零部件产品进口。支持我省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边境贸易方式进口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发布的《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以下简称《2016目录》)中的产品(不含旧品),或自非关联企业引进列入《2016目录》中的技术。

  二、申请条件

  (一)符合《资金办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企业注册地在四川省。
  (二)以一般贸易方式、边境贸易方式进口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发布的《2016目录》中的产品(不含旧品),或自非关联企业引进列入《目录》中的技术。
  (三)进口产品的,申请企业应当是《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收货单位;进口技术的,申请企业应当是《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上的技术使用单位。
  (四)申请进口贴息的进口产品应当在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已完成进口报关(以海关结关日期为准);申请进口贴息的进口技术应当在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执行合同,并取得银行出具的付汇凭证。
  (五)技术进口合同中不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31号)规定的条款。
  (六)进口《2016目录》中“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项下的设备,未列入《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12年调整)》(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83号)。
  (七)符合以上条件的进口产品及技术总额不低于100万美元。

  三、填报材料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的申请文件,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进口用途、预计可产生的效益、项目绩效目标(工作和目标完成情况)等。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2016年进口贴息事项申报说明》(附件1)及电子数据。
  (四)《2016年进口贴息事项申请表》(附件2)及电子数据。
  (五)(市州财政和商务主管部门汇总填写、企业不填)《2016年进口贴息事项汇总表》(附件3)及电子数据。
  (六)进口产品订货合同或技术进口合同(复印件)。
  (七)进口产品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
  (八)进口技术的,需提供《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技术进口合同数据表》及银行出具的注明技术进口合同号的付汇凭证(复印件)。技术使用单位与付 汇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供双方的代理合同。技术进口额是指通过转让、许可、委托开发、合作开发、技术咨询等方式自非关联企业引进《目录》内技术所支付的技术 费金额(不合设备、培训、调试、差旅等费用,不合以年度销售额、利润等为基数按比例支付的技术引进费)。付汇凭证上请注明技术引进合同号、技术名称和符合 贴息条件的付汇金额。
  (九)进口“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项下的设备,需提供《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含进口设备清单,复印件)、《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复 印件)及《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如因关税为零无法获得免税证明,可不提交免税证明,但应在申请报告中说明有关情况;属于《2016目录》第三部分 “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中“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新产品开发设计中 心、科研中试基地、实验基地建设”的,申报时不需提交《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但需提交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国家级研究中心的认 定文件。
  (十)重要装备有技术参数要求的,需提供列明商品技术参数的进口合同或产品说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十一)引进技术的应说明是否从关联企业引进,企业更名的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四、申报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重要申明:各级财政和商务主管部门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理申报事宜。任何中介机构宣称可代为申请到贴息资金的行为均属诈骗性质。外贸企业应当直接向商务和财政主管部门递交申报材料,不接受转报。
  (二)各地区应加强宣传,及时组织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企业申报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经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企业),并准确填写本地区《2016年进口贴息事项汇总表》(附表3)后。
  (三)各市(州)、扩权强县(市)财政局、商务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企业应于2016年10月10日前将本地区(企业)进口贴息申请报告、《2016年进口贴息事项汇总表》(含电子版)以及通过本单位审核的企业上报材料一式两份上报到商务厅(外贸处)和一式一份报财政厅(经建处),务必请将附件电子表格传至指定邮箱,以便两厅及时进行系统数据填报和资料审核汇总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商务厅联系人:刘德锐、尹佳慧
  联  系 电 话:028-83226739、83225103
  邮箱:scjidianban@163.com
  财政厅联系人:滕亮  028-86665583


  附件:1.《2016年进口贴息事项申报说明》
     2.《2016年进口贴息事项申请表》
     3.《2016年进口贴息事项汇总表》(企业不填)
     4. 企业申报参考模板
     5. 《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
 
四川省商务厅

2016年9月13日

下载 附件1申报说明.xls  (12.00 KB)
下载 附件2申请表.xls  (13.00 KB)
下载 附件3汇总表.xls  (11.50 KB)
下载 附件4:企业申报材料参考模板.rar  (14.42 KB)
下载 附件5目录2016.xls  (79.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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