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8年四川省市场运行与消费促进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市运处发布时间:2018-10-10阅读:
  
川商市运〔2018〕8号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2018年四川省市场运行与消费促进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四川省商务厅

                                    2018年2月24日
 
 
  2018年四川省市场运行与消费促进工作要点
 
  2018年四川省市场运行与消费促进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商务工作会议、全国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工作会议等工作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创新消费促进体制机制,深入开展“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和“川货全国行”活动(以下简称“国内两大活动”),牵头实施消费升级行动计划,全力做好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四川招商工作,提升统计监测体系,完善应急调控机制,推进茧丝绸行业协调发展,奋力开创新时代全省市场运行与消费促进工作新局面。
 
  2018年主要预期目标是: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以下简称社消零)同比增长10%,推动消费高质量发展,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一、力争圆满完成社消零目标任务


  科学分解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目标,按月跟踪目标完成情况,强化跟踪指导。参与完善目标考核办法,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对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分类指导和协调服务,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在完成目标任务中好的经验做法。帮助发展速度较慢的地区分析原因,制定措施,破解发展难题,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全省通过优化消费结构,转变增长动力等措施,促进消费规模稳步提升,力争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二、牵头实施消费升级行动计划

  消费升级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是商务部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提出的2018—2022年商务改革发展八大行动计划之一,同时也列入了未来5年四川商务发展四大行动。行动计划拟着眼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积极扩大消费,保持消费在经济增长中第一拉动力地位。主动顺应消费结构升级和需求变化趋势,改善和丰富消费供给,着力构建以品质消费、服务消费、绿色消费为重点的新兴消费供给体系,推动消费需求扩大和提质升级。加强统筹协调,营造有利于行动计划实施的政策环境,构建部门间政策共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行动计划另文印发)。支持成都市开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增加商品和服务有效供给,形成强大的消费引领和带动作用,促进境外消费回流。牵头深入实施商务厅等12个部门“扩大消费两年行动计划”、《关于做好“十三五”时期消费促进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内贸流通创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三、全力做好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四川招商工作

  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口博览会)将于今年11月5日至10日在上海举办,是今年商务部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按前期商务部相关工作会的要求,将对各省组织采购商到会采购提出明确的数量和质量要求。进口博览会四川招商工作拟在省政府领导下,由商务厅(市运处)牵头协调,各市(州)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完成进口博览会筹委会下达我省的采购商到会采购任务。招商工作以政府为主、市场化为辅进行。省上建立四川招商工作机制,制定招商工作实施方案,分解下发招商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及任务分工。各地按照部署广泛开展招商动员推介、采购商邀请、报名、注册、资质审核、采购商到会、成效统计等工作。精选一批重点采购商,参加现场签约会、产业对接会、供需对接会、采购商需求发布会等重大活动和入驻大会采购商专区等,促进扩大成交,采购适应四川消费市场的优质国外消费品和服务,丰富四川市场。

  四、深入开展“惠民购物全川行动”

  挖掘假日消费潜力,统一组织开展迎春购物月(元旦春节期间)、消费促进月(4-5月)、暑期经济促销(6-9月)等全省性消费主题月活动和新春年货购物节等全省性专题节会活动;积极与省内大型商超商洽,适时组织开展四川名优特新商品联展联销活动。引导各地丰富消费促进平台新内容,围绕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推动商品消费升级、促进绿色消费、提升生活服务品质、畅通供需对接渠道、保障市场繁荣稳定等,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惠民促销活动,促进“四川造”商品和服务扩大在省内市场的占有率和知名度。

  五、创新开展“川货全国行”活动

  政府组团、行业参与、企业主体,多路径探索市场拓展新模式,推动更大规模川货出川。聚焦川货“六进”,推动“四川造”商品和服务进驻全国大型批发市场、连锁商超、特色商圈、餐饮企业、知名展会和大型电商平台等。联合省政府驻外办事处,重点推动川货进北京、华南地区等。鼓励我省名优特新商品企业发挥主体作用,多形式多途径构建省外营销网络。发挥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等大型国有企业平台作用,动员省内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在北上广等全国中心城市,探索建立川货常态展销中心。加强与省内外商协会的对接,促进其加大对川货的采购和宣传推介。强化工作督查,分解下达并跟踪“国内两大活动”目标任务,定期通报活动进展。

  六、完善应急调控机制

  修订完善应急调控制度,提升全省应急保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健全应急调控体系,联动省级相关部门,完善省、市、县三级商务主管部门、应急保供重点联系企业等组成的全省重要生活必需品应急调控体系,优化应急商品集散地和投放网点布局,充实应急企业数量,优化应急企业结构,丰富应急商品品种,探索将一批网点布局广、商品库存足、配送能力强的大型电商平台和物流企业纳入应急保供重点联系企业队伍。加强市场风险防范,针对春节、国庆长假,汛期、雨雪冰冻天气,地震灾区、民族地区,提前安排部署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保障全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健全应急商品数据库,加强信息催报审核,根据实际扩充优化监测样本企业和监测商品品种,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应急商品产销和库存情况。按分工做好中央储备肉、边销茶以及省级储备猪肉的管理工作。

  七、提升统计监测体系

  进一步优化完善监测样本,鼓励各地建立本地区重点样本库,切实提升数据质量。强化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包括平时周监测、黄金周日监测和受灾后择机启动日监测。创新数据采集手段,积极推进信息泵安装工作,提高数据采集效率。协调推动行业统计,强化数据报送审核,提高数据准确性。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形势研判,提高分析能力,不断完善提高生活必需品周分析、消费品市场运行月度综合分析、春节国庆等长假分析,新消费模式新消费结构、重要商品、重点时段、重点地区等专题分析,形成更多有价值的分析产品。密切关注生活必需品运行态势,科学引导舆论,维护市场稳定。完善规范“商务预报”地方子站运行维护工作,加强信息报送和发布,拓宽信息发布渠道,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信息发布网络。落实《2018年四川省市场监测工作考核办法》,推动全省市场监测工作再上新台阶。

  八、夯实茧丝绸产业发展基础

  开展规模化集约化蚕桑示范基地建设,制定2018—2020年我省规模化集约化蚕桑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和细则。以攀西、川南、川中北三大蚕桑产业带为重点,指导相关地区开展规模化集约化蚕桑示范基地建设,培育一批蚕桑产业新型经营主体,提升蚕桑生产科技水平和蚕茧质量。发挥省茧丝绸协调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完善推动行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综合配套政策支持体系。做好全省桑蚕种茧丝产量预测和指导服务工作,指导市(州)加强蚕茧收购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市场稳定。引导各地广泛动员茧丝绸企业充分利用市场拓展“三大活动”平台,拓宽四川丝绸产品国内外销售渠道,不断提高四川丝绸的市场占有率和美誉度。

  九、助力精准脱贫和乡村振兴

  结合职能,紧紧围绕中心开展工作。在开展“国内两大活动”中,注重支持引导贫困地区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走出去,大力推动当地特色农副土特产品扩大宣传、提升影响、拓展市场。发挥省茧丝绸协调办公室的协调作用,大力引导和支持宜桑贫困地区推动桑蚕产业发展,以蚕桑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助力精准脱贫和乡村振兴。

  十、落实专项资金管理职责

  按商务部、商务厅有关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落实相关资金管理职责。指导各地按事权责任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做好风险防控,强化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制定市场监测资金使用实施方案,严把使用范围、方向、程序等关键环节。统筹用好“国内两大活动”资金,指导各地按要求制定切块到本地区的“川货全国行”资金使用细则,确保专款专用。督促各地积极协调当地财政,及时将切块下达的茧丝绸资金拨付企业。跟踪督导商贸流通转型升级示范县按要求使用好支持资金,促进当地涉农市场主体拓展市场。建立完善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制度,依法依规使用相关财政资金,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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