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8年四川省电子商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电商处发布时间:2018-10-10阅读:
  
 川商函〔2018〕89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2018年四川省电子商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8年四川省电子商务工作要点
 
 
                                                                                  四川省商务厅
 
                                                      2018年2月22日
 
 
2018年四川省电子商务工作要点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深化电子商务“四大工程”,实施独角兽企业培育、阶梯促进、创新融合、生态圈建设“四大重点工作”,推进电子商务和实体经济融合,提升数字经济竞争水平,持续推进规模化、品牌化、品质化发展,推动电商高质量发展。

  2018年全省电子商务工作目标:开展主体队伍培育计划,发展新经济、新业态,实施专项行动,力争全年电子商务交易额、网络零售额均同比增长约20%。

  一、推进电子商务提质发展

  (一)高位切入,建设独角兽企业发展生态体系

  1.实施独角兽企业培育计划,精准培育本土内生型优秀企业,力争在2022年前培育独角兽企业2—3家、潜在独角兽企业20家,今年培育10家潜在独角兽企业。(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地方人民政府)

  2.培育总部经济,重点引进规模型平台企业总部或区域及功能性总部和新经济重大项目。(地方人民政府,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3.推进集聚区提质升级,突出孵化培育拓展功能,聚集电商领域“高成长企业”,加快市(州)多点多极发展,发挥成都的集聚引领和服务能力,持续打造一批西部具有带动力的发展高地。(地方人民政府,商务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二)阶梯促进,推动主体队伍跨阶成长

  4.做优领军平台。推进跨界融合发展,促进平台向产业链和供应链整合转变,探索构建云服务体系。(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地方人民政府)

  5.做强瞪羚企业。重点培育综合实力强、行业优势突出的“高成长性企业”,促进现代物流、科技服务、健康养老等新兴先导型服务业数字化和分享经济发展。(商务厅、省政府口岸物流办、科技厅、民政厅,地方人民政府)

  6.做大创新型企业。深入推进“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加快培育创新性强、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鼓励中小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备案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商务厅、科技厅,地方人民政府)

  二、发展新经济新业态创造消费新需求

  (一)推动制造业提档升级

  7. 推进制造业网络个性化定制、柔性生产,在食品饮料、纺织、家具等行业开展“与电商深度融合”试点,培育行业平台。(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地方人民政府)

  8.建设数字化车间,开展智能工厂示范,提高智能制造水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地方人民政府)

  (二)加速构建农村电商生态体系

  9.继续争创国家级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继续建设省级电商脱贫奔康示范县,实现深度贫困县电商示范项目全覆盖。改造提升整合电商站点,促进农村商业线上线下融合。深度推进农产品分级、仓储、物流等农业产业链和农产品供应链建设。(商务厅、财政厅、农业厅、省供销社、省粮食局,地方人民政府)

  10.推进电商与农旅文、特色产品等线上线下融合,助推乡村旅游、民俗等转型升级,助力城乡融合发展,振兴乡村经济。(商务厅、农业厅、省旅游发展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林业厅,地方人民政府)

  (三)构建服务业应用新场景

  11.鼓励发展无人零售、无人机配送等智能服务体系应用新场景,运用物联网、生物识别等技术创造精准体验,促进交通出行、居住空间、文体娱乐等民生领域数字化发展,推进“数字商务”建设,争创国家数字商务综合试验区。(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等,地方人民政府)

  (四)推进新技术应用和发展

  12.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开展+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在产业领域的综合应用,促进行业裂变式发展。(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地方人民政府)

  13.用好国家相关试点示范,推动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发展智慧交通等新兴产业,布局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商务厅)

  三、创新电商惠民服务供给模式

  (一)深入推进电子商务精准扶贫

  14.加快实施贫困地区品牌“五大工程”和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深入推进“四川扶贫特产馆”建设,继续做大做强 “大凉山、圣洁甘孜、净土阿坝”等区域品牌,开展市(州)长品牌农产品推介等展示展销活动。(农业厅、省委农工委、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林业厅、省供销社,地方人民政府)

  15.大力实施贫困村通光纤、深度贫困县重点道路沿线移动网络覆盖、自然村光纤网络延伸试点三大工程,基本实现全省贫困村通光纤宽带。(省通信管理局,地方人民政府)

  16.针对性开展深度贫困地区电商培训,开展本专科中职学历教育,为深度贫困县培育电商专业人才。培育电商扶贫示范基地、示范企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省供销社、教育厅,地方人民政府)

  (二)增加民生服务有效供给

  17.建设智慧社区生活服务体系,鼓励发展一站式生活体验馆,鼓励叠加公共服务、政务服务和商务服务等智能便民功能,打造共享服务新模式。(地方人民政府,商务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工商局)

  18.完善网上挂号、远程诊断等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报销政策,积极推进在线医疗健康服务,促进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推动网上授程、互动教学等新型教育服务模式创新发展。(省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地方人民政府)

  四、加快市场拓展

  (一)开展区域共享合作

  19.探索开展电商发展区域协作,鼓励成都市与相关市(州)建立双向互动机制,开展人才培养、企业培育、产业孵化,促进优势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地方人民政府,商务厅)

  (二) 输出四川电商标准和品牌

  20.引导重点电商企业向外拓展,在国内外开设分支机构及线下体验店,鼓励举办线上线下融合的行业盛会,提升四川电商品牌和标准的知名度。(地方人民政府,商务厅)

  (三)加快“走出去”步伐

  21.鼓励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设海外仓及线下体验店,开展跨境贸易、供应链管理。深入推进中国(成都)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成都海关、人行成都分行、四川检验检疫局、商务厅,地方人民政府)

  五、专项行动

  (一)“四川质造”全网销售行动

  22.开展“川货全国行”线上联动展示展销。推动更多品牌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开展品牌产品网销。鼓励制造企业开展网络个性化定制销售。支持电商龙头企业发展以需定产、以量投产的预定制业务。支持企业建设农产品综合交易平台。鼓励开展“特色川货网上对接”、“丰农计划”、“云背篓川货出川”等活动。鼓励国家地理标志品牌、老字号、省级名优产品开展网上销售。(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供销社,地方人民政府)

  (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行动

  23.开展省市公共服务共建共享试点工作。强化资源集成,推进投融资、人才交流、信息交互、专业服务等线上线下融合的综合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建设。(商务厅,地方人民政府)

  (三)技术和模式创新发展行动

  24.鼓励电商企业创建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利用新技术提升数据处理和分析能力。实施工业电商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工业电子商务深化应用和创新发展试点示范。鼓励川酒、川茶、川丝、木竹制品等传统企业大力发展新型智能连锁“e店”;鼓励发展“新零售创新工厂”、 体验智慧商圈等新模式。(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地方人民政府)

  (四)县域电子商务推进行动

  25.深入开展电商产业发展示范县建设,推动特色产品和资源上行。推进电商专业服务企业下沉,助推“三品一标” 、“一县一业一景”建设。培育县域电商带头人,建立产品供应链、品牌包装、质量追溯等产业链体系,开展创新创业。整合物流资源,统筹调度,鼓励开展“拼车”服务,探索“众包”乡村配送试点。(商务厅、财政厅、农业厅、林业厅、省邮政管理局,地方人民政府)

  (五)标准体系建设行动

  26.鼓励地方企事业单位主导和参与制订电子商务领域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省质监局、商务厅,地方人民政府)

  六、优化生态环境

  (一)进一优化营商环境

  27.强化建立既有审慎包容、保护创新,又有促进政策规范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委网信办、商务厅等,地方人民政府)

  28.加快建立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探索成立跨地区“反炒信”联盟合作机制,制定失信黑名单及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公布,推进失信联合惩戒。(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商务厅、人行成都分行等,地方人民政府)

  (二)进一步加强政策支持

  29.强化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制定地方优惠激励政策,加大对电商示范、重点及创新型企业和公共服务的支持。(财政厅、商务厅,地方人民政府)

  30.开展“返乡下乡创业培训”,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大学生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落实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提供场地扶持,优化服务。(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31.已建成的住宅,业主单位应当为设置投递服务设施提供便利。(住建厅,地方人民政府)

  (三)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32.增强天府网交会等平台功能,培育川茶川酒川粮等本土主题网购节,打造品质川货品牌川企集成公共服务平台。(商务厅、农业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地方人民政府)

  33.鼓励举办电子商务发展峰会(论坛),争取引进APEC电子商务工商联盟年会、腾讯全球合作伙伴大会。探索构建商务大数据中心。(地方人民政府,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四)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监测统计制度


  34.发布电子商务发展指数,鼓励建设大数据实时监测平台,鼓励各地建立健全市县电商监测统计体系,服务实体经济。推进建设重点电商企业数据库。建立电商企业分级认定体系。(省统计局、商务厅、财政厅,地方人民政府)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