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2018年工作要点
来源:自贸办发布时间:2018-10-10阅读:
     2018年是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是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建设深化之年。做好今年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总体部署,高质量高水平推进自贸试验区引领性工程建设,加快建设“四区一高地”,探索建设内陆自由贸易港,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夯实基础、蓄积动能。力争2018年推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改革试点经验和最佳实践案例10项以上,全省范围率先复制推广30项以上,自贸试验区新设企业、注册资本、开放型经济等主要发展指标居内陆自贸试验区前列。

  一、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丰富完善自贸试验区总体建设格局

  1.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各项改革任务都要精心组织好、实施好。要狠抓改革落实,推动改革落到实处。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战略,推动内陆与沿海沿边沿江协同开放,打造立体全面开放格局”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新时代自贸试验区重要性认识,准确把握自贸试验区历史方位,大力弘扬开天辟地、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完成好更加光荣、更加艰巨的改革任务。坚持把“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作为激发发展活力的重要举措,科学论证和最大程度争取国家部委下放有关权限。坚持把探索建设内陆自由贸易港作为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升级版”,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探索内陆自由贸易港建设路径。坚持把自贸试验区作为推动全面开发开放的引领性工程,制订《推进自贸试验区引领性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着力把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深化改革的试验田、全面开放的风向标、创新驱动的新引擎、协同发展的示范区,努力走在西部内陆全面开发开放最前列。

  二、着力构建核心制度创新体系,闯出内陆自贸试验区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新路

  2.构建现代政府治理体系。坚持把“放管服”改革作为制度创新的“牛鼻子”。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清理规范权责清单,明确政府职能边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能够下放的省级管理权限依法依规下放给自贸试验区片区。推动99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落实落地,强化“联合监管、全程监管、社会监管、动态监管”,进一步释放创新创业活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提升“多证合一”、企业名称登记、全程电子化登记、“一站式、一网通”服务等改革实效,探索推行实名登记改革、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落实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注册登记“单一窗口、单一表格”受理。构建“互联网+大数据”智慧税务生态服务系统,实施好泸州港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升级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规范开放征信服务,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探索形成联合惩戒和市场退出机制。

  3.构建双向投资管理体系。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按国务院统一部署进一步缩减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大幅放宽市场准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不断提高开放度和透明度。深入探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加快推进内外资备案“二合一”改革,强化外商投资全周期监管。建立走出去“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推动企业用好“内保外贷”政策,加强对外投资事后管理和服务。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跨国企业。探索建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新模式。

  4.构建贸易监管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覆盖面,开展口岸特色应用功能建设,有序纳入出口退税、服务贸易事项。优化通关流程,持续推进关检合作“三个一”改革,提高“一次查验”比例。扩大实施自动备案、自核单耗和自主核报试点范围。深化保税货物流转模式改革,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探索建立仓储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模式、设立保税展示交易平台。创新税收担保方式,建立以企业为单元的税收总担保制度。深化国际会展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创新,推动平行进口汽车整车口岸转检。创新进出口血液及制品风险管控体系,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5.构建金融开放创新体系。按照深化金融改革、提升服务水平、防范金融风险的目标,进一步做好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措施的落实、总结和研究完善工作。积极争取与自贸试验区相适应的本外币账户管理体系试点、投贷联动试点以及国家对金融结算、重要金融机构组建等政策支持。召开多式联运“一单制”研讨会,扩大“一单制”试行范围和运行质量,建设供应链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引领全球的陆上贸易新规则。评估提升和推广“双创债”等科技金融服务新模式,扩大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量,加快发展人民币跨境结算。着力金融服务创新,深化银税互动、银商合作,积极推动产融合作、供应链融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试点、专利权质押融资、长江航运金融等业务实现突破。支持天府(联合)股权交易中心、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等地方要素市场加快发展,打造西部地区金融要素交易中心和西部环境资源交易中心。探索推广“保险+期货”模式,推动设立实物交割库,充分发挥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作用。探索建立新型金融风险防范体系,加强互联网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监管,强化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
 
  三、实施内陆与沿海沿边沿江协同开放战略,探索建设一批协同改革先行区和协同开放示范区

  6.加强片区改革联动。立足三大片区功能定位,探索建立产业互动和多层次要素流动便利化平台,建立跨片区、跨部门、跨区域协同联动机制。深化片区口岸合作,继续巩固公铁、铁海、空铁公国际多式联运,着力推进青白江铁路港、双流空港、泸州水港物流一体化发展,支持成都国际铁路港、泸州港、宜宾港申建国家开放口岸。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与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天府新区、自主创新改革示范区政策叠加集成效应,将自贸试验区打造成具有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区域性开放创新平台。

  7.推动“3区+N园”协同改革。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和我省功能园区的平台和体制优势,深化自贸试验区与宜宾、自贡、资阳、德阳等地的改革协同,积极推动制度对接、平台共享,探索建设一批协同改革先行区,在省级管理权限范围内,支持先行区比照自贸试验区率先承接经济管理权限和享受改革制度性成果。推动成都市各区域共建共享,促进成都双流国际机场与天府国际机场、成都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和国际空港新城建设联动协作。

  8.深化与沿海联动合作。深入推进与上海、广东等自贸试验区战略合作。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充分发挥香港连接内地与世界的“超级联系人”功能,建立川港全面深化合作平台。着力加强与深圳、珠海等口岸查验部门区域通关合作,加快实现供港澳蔬菜出口直放。大力推进沿海城市加工贸易产业和订单“双转移”促进活动,推动自贸试验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加大进出口贸易货源组织力度,用好转运至日韩台的近洋航线。

  9.加强与沿边协同合作。与周边省市建立合作机制,继续与川滇黔渝物流节点城市、大宗物资生产加工和集散城市共建无水港。依托川南临港片区,打造东南亚货物贸易内陆集散枢纽节点。建立与云南、新疆等沿边口岸通关通检结果互认等合作机制。与重庆、云南、贵州、西藏等省市协同实施开发性金融政策。

  10.提升沿江互联互通水平。深入落实《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规划(2016—2020年)》,加快完善航运设施。持续深化拓展与长江经济带自贸试验区、口岸、港口和国家级开发区协同开放和合作机制,推进自贸试验区之间投资类政务服务互通互办。与上海、重庆等港口加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合作,深入探索口岸间通关一体化制度创新。创新长江航运船舶整合运输模式,强化泸州港与武汉、南京、上海等沿江主要港口城市在航运物流资源、国际航线资源以及多式联运等业务领域的深度合作,打造长江经济带连接“一带一路”的货物贸易新枢纽。

  四、深入探索差异化路径,努力为国家全面改革开放提供四川样本

  11.建设全面立体开放经济走廊。整合发挥“临铁、临空、临江”功能优势,不断增强门户地位和枢纽功能。深入实施“蓉欧+”战略,加密中欧、中亚班列组织,稳定开行“蓉欧+”东盟国际铁海联运班列,强化国内互联互通班列开行。在与乌鲁木齐、兰州等地合作基础上,大力拓展中欧班列(成都)集拼集运联动试验,提升班列重载率,全力打造国际铁路运输重要枢纽和适欧适铁的西向国际贸易大通道重要支点。加快推进国际航空枢纽建设,高标准建设天府国际机场。拓展和完善国际国内航线网络,扶持航空货运发展,推动设立全货运基地航空公司。大力推进成都国际铁路港集装箱铁公水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四川省“空中+陆上”丝绸之路国际空铁公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加快建设中欧陆空联运基地,推进天府国际机场“双铁进港”暨国际空铁公多式联运门户枢纽建设前期工作,建立完善“空、铁、公、水”多式联运综合物流服务体系,构建基于航空、铁路为主通道的“一带一路”走廊。

  12.打造国家西向南向开放的战略中心。深化西向开放,以对欧经贸合作为重点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与欧洲国家教育、文化、医疗、医药、旅游、全球维修、高新技术等产业合作。抓好中法生态园示范推广,深化中德创新产业合作平台,推进中意文化创新产业合作。提升“中国—欧洲中心”功能,完善“6+N”功能布局,构建“平台+基地+配套”功能体系,在“一带一路”经济联络基地设立“中国西部外交官之家”。加大南向开放力度,积极参与孟中印缅、中南半岛、中巴等经济走廊建设,深入推进新川创新科技园及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建设,发挥川南、攀西南向“桥头堡”作用,依托自贸试验区成都国际铁路港和泸州水港,加强与云南、广西、重庆、贵州等沿线省(区、市)大通关合作。积极参与中新互联互通南向通道建设,充分利用四川西南出海通道,积极融入南向自由贸易网络。

  13.加快培育现代高端产业体系。紧扣“双七双五”产业发展方向,重点鼓励电子信息、汽车制造、生物医药、轨道交通、智能制造、航空与燃机、节能环保、新材料等产业向自贸试验区集聚,大力发展国际会展、总部经济、信息服务、文化创意、科技研发、新兴金融、知识产权运营等新经济。充分运用区块链、大数据等前沿技术,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换。深入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扩大知识产权服务业开放,加快建设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着力构建知识产权全面从严保护新机制。依托中国(成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积极构建内陆城市新型外贸产业体系。依托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和天府国际机场,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飞机融资租赁和临空型总部经济,打造一流的国家级国际航空枢纽和内陆临空经济门户。深化川酒、川烟产销体制创新,探索培育白酒行业供应链创新企业,提升中国国际酒业博览会功能,鼓励川酒、川烟出口,打造传统产业改革发展新样板。着力发展现代金融,依托金融总部商务区、国际基金小镇等,大力度引进境内外金融机构集聚发展,打造开放型金融产业创新高地,助力西部金融中心建设。

  14.发展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开展“魅力自贸•开放四川”链动全球活动,对标先进推进产业人才合作、企业对接联动、项目载体共建、商务环境优化等领域深度合作和核心制度对接。完善自贸试验区创新投资促进体系,积极引进境外资金、先进技术和高端人才。加快内外贸一体化,优化提升市场拓展“三大活动”,推动更大规模“川货出川”。扎实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大力发展跨境电商、技术贸易、文化创意、演艺展览、动漫游戏、中医药等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积极拓展保税维修、检测、研发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商品市场开展市场采购贸易试点,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深入实施“一带一路”“251行动计划”,推进装备制造和国际产能合作。

  15.充分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出台《关于大力引进海外人才、加快建设高端人才汇聚高地的实施意见》,推广“成都公安出入境改革创新15条”,开辟外籍高层次人才流动绿色通道。推动成都对部分外国人实行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落地实施,健全外国人服务管理工作新机制,持续为外籍高层次人才入境、停居留及永久居留提供便利。推进“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全链条创新创业体系建设,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孵化载体。推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联合实验室(联合研究中心)等国际合作平台建设。深化拓展与名校名院名企合作,支持世界知名大学、科研院所设立分支机构。举办“知名高校四川活动周”“港澳地区四川人才活动周”等活动,引进一批自贸试验区建设紧缺专业人才。加强与发达国家(地区)在高端技术、重点技术领域的联合研究和技术引进。引导成立市场化运作产业基金,运营好四川省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加快建设中国(成都)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推动海外人才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活动。

  五、建立完善支撑性平台,强化自贸试验区运行保障

  16.建立统计监测平台。建设自贸试验区现代统计监测制度,形成科学、全面、高效、便捷、精准的信息收集、报送、分析、发布和共享机制,加快形成推动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统计指标体系。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国际化的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科学评价体系。

  17.建设新型智库。注重培育自贸专业能力、弘扬专业精神,充分整合高校、研究机构、学者及社会组织资源,设立自贸试验区研究机构和专业咨询委员会,深入开展内陆自由贸易港、内陆与沿海沿边沿江协同开放等战略性课题研究,为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决策咨询和智力支持。举办“四川自贸试验区建设暨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专题研讨班”“四川自贸试验区暨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研修交流活动”。

  18.打造全媒体中心。制定并实施自贸试验区年度宣传工作计划,强化“线上+线下”立体宣传,办好“一网两微”,强化各类媒体的交流沟通,分期分批推出改革亮点和改革成果并进行重点报道,持续营造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舆论氛围。建立自贸试验区展示中心,举办2018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开放发展论坛、第十七届西博会—西部内陆自贸试验区联合推介会、第十七届西博会—“一带一路”经济联络基地推介会。

  19.建立法治服务机构。制订《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充分发挥四川自贸试验区人民法院功能,健全商事法律服务机制。做好贸促会四川自贸试验区服务中心、调解中心和贸仲委四川分会、四川自贸试验区仲裁中心的运营管理。

  20.建立信息化督导平台。完善目标考核、信息报送、督查督办、联动协作等工作制度,运用信息化手段动态实时督导,打造精简高效、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结合重点工作任务的阶段性目标和时间表,对《总体方案》《实施方案》和自贸试验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的实施进度、改革措施试点成效等重点工作开展督促检查。

  六、落实主体责任,高质量高水平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

  2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和站位,按照“四项重点工程”的新定位、新要求,聚焦《总体方案》《实施方案》明确的改革试验任务,统筹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安排,以“清单制+责任制+督导制”为抓手,锁定目标、台账管理、压实责任,对已经落实的改革事项要继续深化扩大效果,对正在启动实施的要狠抓落地见效。各市州党委政府要强化“自贸意识”,主动参与自贸试验区协同改革,突出抓好自贸试验区改革经验的复制推广,推动形成全面开发开放新局面。

  22.更加注重改革系统集成。突出制度创新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事项成立专项工作组,加强改革举措的系统集成,重点推进成都各片区(区块)及川南片区的联动协同改革,着力解决改革“碎片化”问题。各级各部门在实施过程中要创新思路、把握规律,解决问题、积累经验,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做好对比试验和互补试验。举办多种形式的交流培训活动,在制度创新、复制推广、统计分析等领域加强交流。

  23.强化评估和复制推广。全面承接和落实好国家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按照“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要求,紧扣“四区一高地”战略定位和差异化改革试验,结合159项改革试验任务,及时总结、评估改革开放创新试点任务实施效果。注重发挥第三方机构作用,加强独立评估,抓好自贸试验区挂牌运行周年绩效评估,持续推出具有四川鲜明特色的制度创新成果。对系统集成性强、试点效果好、风险可控且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案例,率先在全省复制推广,并积极向国家推荐上报。
 
  附件: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2018年重点事项
     

附件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2018年重点事项
(共16项)
 
  一、需要研究推动的重大问题

  1.探索建设内陆自由贸易港的路径和政策研究。

  2.实施内陆与沿海沿边沿江协同开放战略研究。

  3.自贸试验区服务“一带一路”研究。

  4.自贸试验区运行周年绩效评估研究。

  二、拟制订的重要文件

  5.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6.推进四川自贸试验区引领性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

  三、拟召开的重要会议及培训

  7.四川自贸试验区引领性工程建设现场会(6月)。

  8.四川自贸试验区建设暨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专题研讨班(8月)。

  四、开展的重大活动

  9.“魅力自贸•开放四川”链动全球活动(全年持续开展)。

  10.2018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开放发展论坛(4月)。

  11.西部内陆自贸试验区联合推介会(9月)。

  五、建设五大支撑性运行平台

  12.四川自贸试验区统计监测平台。

  13.四川自贸试验区新型智库。

  14.四川自贸试验区全媒体中心。

  15.四川自贸试验区法治服务机构。

  16.四川自贸试验区信息化督导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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