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8年四川省商务领域市场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秩序处发布时间:2018-10-10阅读:
  
川商秩序〔2018〕8号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2018年四川省商务领域市场秩序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落实。
 
                              四川省商务厅

                            2018年3月5日
 
 
2018年四川省商务领域市场秩序工作要点
 
  2018年,四川省商务领域市场秩序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落实全国和全省商务工作会议相关工作部署,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现代化商务经济强省的要求,积极构建以商务信用为核心的新型流通治理模式,深化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打击侵权假冒统筹协调,推进药品和酒类流通行业创新发展,做好所涉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促进消费升级提供有力保障。

  一、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流通治理模式

  1.强化工作统筹。贯彻商务部和省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部署,形成实施方案,提出2018-2020年全省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总体思路、主要任务、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国内贸易、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对外投资合作等领域信用建设。牵头落实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三个专项小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相关工作安排。

  2.规范涉企信息归集。制定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目录和管理办法等商务信用基础管理制度,促进相关信息准确、全面、及时归集。

  3.推进信用联合奖惩。坚持以用促建,落实《四川省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商务部关于失信名单管理的安排、商务部主导与参与的联合奖惩合作备案录等,推进在商务行政管理过程中采取联合奖惩措施。

  4.开展诚信经商宣传。继续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信用消费进万家”活动,传播诚信理念,扩大信用消费,培育信用市场。在一些行业或领域探索开展诚信示范主题活动,积极树立诚信经营典型。

  5.加强学习借鉴。推广复制第一批、第二批全国商务诚信体系建设试点省市经验做法,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快商务领域公共和市场化信用机制建设,创新信用治理模式。

  二、纵深推进打击侵权假冒统筹协作工作

  6.加强工作统筹。落实全国领导小组安排,结合实际出台年度工作安排。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季度例会、市(州)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等制度。强化月度数据统计和季度工作情况通报。监督检查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情况,应公开案件公开率达到100%。完善市(州)打击侵权假冒绩效考核办法。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专题培训。

  7.突出重点领域治理。深入推进互联网领域、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车用燃油侵权假冒治理,统筹推进第二阶段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有效遏制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和重点商品侵权假冒易发多发势头。

  8.推动区域协作强化。践行“大商务”理念,推动深化“泛珠三角”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协作,争取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打击侵权假冒区域协作机制,配合建立完善跨区域联席会议、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联合办案以及检验鉴定结果互认等制度。积极参与“2018-云剑联盟”行动,推进互联网领域跨区域打击侵权假冒执法协作,完善省、市(州)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有关执法部门的组织、衔接、协调、督办工作机制,落地核查相关案件线索和及时向行动指挥部推送我省发现的跨区域案件线索。

  9.加强信息和宣传工作。会同成员单位开展全方位、多视角、宽领域的打击侵权假冒宣传工作。建立打击侵权假冒信息员制度,拓展信息采集渠道,调动各方信息报送积极性,以形成深层次、预警性、高质量简报信息为目标,提升打击侵权假冒信息报送水平。

  三、扎实推进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10.全面推进改革。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借鉴改革试点典型模式和经验,提升商务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指导德阳、遂宁等市推进内贸流通改革创新试点,力争形成一批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

  11.强化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市(州)制定、落实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强化重点行业或领域的监管执法。按照商务部的统一安排,组织开展执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监管水平和执法效能。

  12.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健全“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完善与市长热线的对接机制,畅通电话、窗口、电子邮箱、微博、微信等公众举报投诉渠道,完善案件受理、转交、督办制度流程,提升服务水平。

  13.注重执法协作。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协同配合,强化部门间监管执法信息共享、案情通报、联合执法和协同执法。

  14.加强指导和监督。利用全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业务管理系统、季度执法简讯、专题培训、市场秩序QQ群等平台或载体,强化统计分析、监测预警和执法办案能力,以加强对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的指导监督。

  四、着力促进药品和酒类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

  15.促进行业创新发展。鼓励药品流通企业开展基于互联网的服务创新,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进“互联网+白酒”创新发展,强化川酒产品和品牌推广,密切产销衔接。

  16.推进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指导中药材物流实验基地建设,逐步建立全省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推动中医药产业发展,助力精准脱贫和乡村振兴。

  17.积极参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商务部等部委《关于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试点的指导意见》,探索开展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试点。落实《四川省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实施方案》,推动药品流通行业规模化、集约化、跨区域发展。

  五、协调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18.协调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落实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推进重要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质检总局、商务部等10部门《关于开展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强与相关行业管理和责任部门的联系协调,推进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现产品追溯全过程的互联互通和通查通识,促进重要产品的标准化建设和品质提升,助力消费升级。

  19.充分发挥追溯体系的作用。加强调查研究,指导督促肉菜、中药材、酒类产品流通追溯试点项目责任主体建立完善运行保障机制,着力解决追溯体系运行和维护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追溯体系运行质量和效率,真正发挥追溯体系的作用。结合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推进相关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增强信息化追溯能力。

  六、全面落实市场秩序相关专项执法

  20.加强单用途卡行业管理。深入实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综合采取交叉检查、情况通报和绩效考核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备案、发行与服务、预收资金监管,防范和化解单用途卡兑付风险,确保履职到位。

  21.加强零供公平交易、零售商促销行为规范。结合新修订的权力清单,进一步梳理《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设定的执法事项,明确执法职责和界限,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以规范零供公平交易秩序和零售商促销行为。

  22.加强直销行业管理。依法开展直销服务网点核查、直销产品和直销培训员备案等工作,将核查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作为实施直销相关管理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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