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4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的公告
来源:人事处发布时间:2017-05-18阅读:
     根据《四川省商务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4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的规定,现将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和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
 
  2017年5月22日(星期一)上午09:00-11:00。

  三、面试资格审查地点:

  四川省商务学校武侯校区(地址:成都市武侯祠横街16号),联系电话:83220421(商务厅人事处)。

  四、面试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及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带上以下材料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另交1寸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办理面试通知书用);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7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各招聘单位或省商务厅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④报考限“基层工作经历”岗位的,认定时,报考人员系党政机关在编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职工的正式证明,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证明,以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的,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单位企业法人证书(或党政机关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社保缴纳存单;系军队复转人员的,须提供服役部队团级及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

  ⑤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含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报考者,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需提供开设有该专业的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拟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省商务厅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省商务厅发给面试通知书。

  特此公告。

  附件:四川省商务厅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4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四川省商务厅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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