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对省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024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服贸处发布时间:2020-11-20阅读:
  

川商函〔2020280

民革四川省委:

贵委提出的《改善中小企业营商环境助力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的建议》(第0024号提案)收悉。贵委在建议中对自贡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的重要意义和现状问题作了系统阐述,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在此表示感谢!我厅对建议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征求了省委宣传部等13个省级相关部门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20186月我厅成功推动自贡市获批国家文化出口基地(以下简称基地)以来,全省上下高度重视,多举措推动基地建设,取得显著成效。20196月,在全国基地建设推进会上,自贡基地建设成效获商务部、中宣部高度肯定。2019年,基地有文化出口实绩企业49户,新增13户;彩灯企业在美国、德国、日本等33个国家80个城市举办灯展102场次,同比增长30.7%;实现文化出口4211万美元,同比增长22%;其中,文化服务出口2261万美元,同比增长52%。彩灯贸易形式多元,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彩灯+”经济和社会效益持续扩大。疫情影响下,2020年上半年,基地彩灯企业实现文化出口1607万美元,同比降低7%;其中文化服务出口1240万美元,与去年同期持平。

一、关于“加大政策扶持,完善产业链条”的建议

出台专项政策。今年3月,省委宣传部、商务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国家文化出口基地(自贡)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川宣函〔202030号),明确建立由商务厅牵头、17个省级部门组成的基地建设省级协调推进机制和定期会商机制,从11个方面给予自贡基地和彩灯产业专项支持。加强财税支持。2019年以来,运用中央和省级外经贸资金、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四川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400余万元,支持基地建设和文化贸易企业发展,对“2017-2018美国菲尼克斯彩灯嘉年华灯展”“彩灯及仿真工艺品项目”和“中华彩灯传统技艺提升工程”等一系列对外文化项目予以支持。营改增后,彩灯灯组属于“其他节日用品和娱乐用品”,出口退税率已达到13%的最高标准;税务部门及时明确彩灯行业征税品目,2018年以来,包括彩灯在内的自贡文化行业出口合计已办理退(免)税1800余万元。解决税则难题。成都海关连续4年向海关总署提出增列“彩灯灯组”本国子目建议,商务厅组织相关省级部门召开彩灯出口单列国内税则子目协调会。今年6月,单列子目建议被海关总署列为2020年度税则调整建议重点行业调研清单,已向海关总署报送材料争取。加强宣传推介。商务、宣传等部门通过京交会(现更名为服贸会)、广交会、进博会、文博会、西博会等各类国家级展会平台,举办“川灯耀丝路”专题推介会、基地专题投资推介等活动,积极利用“万企出国门”活动平台支持彩灯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彩灯项目申报春节文化走出去和中华文化走出去优秀(重点)项目,提升基地和彩灯文化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及时向上报送基地建设成效总结,今年7月,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部及联系会议办公室专刊报道《四川省积极推动国家文化出口基地提质增效发展》。延伸产业链条。推动彩灯与全省演艺、文创、非遗、美食、旅游等资源融合,做强“灯会+”经济,带动四川特色产品和服务打包“走出去”。基地挖掘盐龙灯食等特色文化资源,打造城市超级IP,重点培育彩灯艺术传承中心等8个特色园区,有序推进中华彩灯大世界等19个项目,加速产业集聚和延伸。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落实好支持基地有关政策措施,继续推动彩灯出口单列国内税则子目,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文化产业等专项资金对基地建设的支持。加大对彩灯重大项目、重点企业专题采访推荐力度,支持基地企业参加服贸会、文博会、四川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会、四川国际文化旅游节等重点展会节庆活动。争取国家主场外交和“一带一路”等重大对外开放活动、国际友城、外国主流媒体、驻蓉领事机构等资源推动彩灯企业和项目“走出去”,宣传报道彩灯文化。支持仿真恐龙、扎染、龚扇、剪纸等传统工艺美术产业创新发展,促进中国彩灯博物馆提质升级,形成灯文化研究体系,引导彩灯企业丰富彩灯产品形式。通过推进文化装备制造、文化创意产品设计推广等相关产业共同发展,引导彩灯企业向产业链上下游、产业周边拓展,构建全产业链格局。

二、关于“加大培育龙头企业,构建行业标准体系”建议

我省坚持将龙头企业培育作为推动基地建设重要任务和抓手。基地8户企业、2个项目入选2019-2020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2007年以来,自贡市累计有36户(次)企业、13个项目入选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入选总数居全省第1。基地深入实施“文创小巨人”、文化出口领军企业培育计划,“一企一策”支持企业全面创新发展。2019年,自贡市注册彩灯、仿真恐龙企业1374家,其中年产值超亿元的龙头企业5,年产值超5000万元的企业24户。同时,通过推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举办民营企业“走出去”培训、推荐彩灯企业“走出去”案例等,大力推动彩灯民营企业向更高标准发展壮大。

我省高度重视基地标准建设工作,推进国家级出口彩灯文化产品安全质量示范区建设,已发布实施彩灯、仿真恐龙行业6项地方标准,积极推动彩灯相关标准上升为省级标准。《自贡彩灯展览展示服务基本要求》《彩灯(自贡)布展规范》《彩灯(自贡)制作工艺通用规范》等3项文化和旅游类地方标准已正式纳入2020年度四川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第一批);《彩灯(自贡)工艺灯规范》《彩灯(自贡)制作及展览展示工作行为要求》和《仿真恐龙(自贡)通用技术规范》等3项制作工艺类标准待组织专家评估后,按规定公示、下达地方标准立项计划。

同时,基地将自贡彩灯商会作为重要助力,积极调动发挥商会作用,引导企业有序参与市场竞争,促进行业自律;成立了“自贡市彩灯行业标准制定工作组”,积极参与彩灯行业地方标准建设宣贯、知识产权保护和行业品牌建设等工作;出台了《“创意策划文案”“彩灯设计”收费标准暂行办法》,体现彩灯创意设计市场价值,提高话语权、定价权。商会被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评为“全国四好”商会、中国社会组织评估等级4A级社会组织。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向内挖潜,积极向上推荐争取,加强基地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培育,着力培育大型彩灯出口企业和服务型平台公司,形成龙头引领带动效应。着力推进基地品质化发展,加快推动彩灯标准的制订与运用,力争上升到更高层面,以标准化推动产业规模化、规范化发展。继续关注支持彩灯商会建设,发挥商会政企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商会做好企业服务,从行业统计、标准建设、搭建活动平台等方面支持基地建设和彩灯产业发展。

三、关于“创新融资方式,拓展融资渠道”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全方位多层次推进金融支持彩灯产业和中小企业发展。自贡市成立了国内首支彩灯产业专项基金,初期规模1亿元。基地与中国信保四川分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对中小微企业全额投保。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四川银保监局等部门建立金融支持重点文化产业工作机制,积极引导银行业机构提升信用贷款比重,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全省已建立“风险补偿金+银行”“风险补偿金+银行+担保”“风险补偿金+银行+保险”三种风险补偿模式。积极支持彩灯文化企业在境外开立外汇账户,鼓励银行通过出口信保融资、跨境区块链验收账款融资及订单质押贷款等方式为彩灯文化企业提供多元化融资服务,开展银企融资对接,拓展企业融资渠道。人民银行自贡市中心支行制定了金融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八条措施,农行自贡分行等机构创新推出“彩灯e贷款”“彩灯文化贷”“税银通”“云税贷”等多个金融产品,已发放纯信用贷款3466万元,2020年上半年,为彩灯、仿真恐龙企业发放贷款8365万元。自贡市63户彩灯文化企业在银行贷款余额1.46亿元,其中信用贷款及专利权、订单质押贷款金额占比54.88%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做好对彩灯文化企业的金融服务,加大对文化出口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通过“海外直贷”“外债转贷款”等产品帮助企业拓展海外融资渠道。推动金融机构完善文化出口企业金融服务制度建设、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深化彩灯文化领域的政银企融资对接,增强融资服务精准性。

四、关于多渠道多层次培养专业人才的建议

全省多举措抓实人才建设工作,强化基地和彩灯行业发展智力支撑。深化校企合作。组建彩灯学院,汇聚中国彩灯高级人才,打造中国彩灯研发高地。2019年,彩灯学院获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中国彩灯艺术传承中心”授牌;正在申报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授牌的“中国彩灯学院”。出台人才支持政策。制订《关于促进彩灯产业加快发展的人才支持政策》(自人才〔20203号)、《关于进城农民工及外来流动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意见》(自教体函〔2019112号)等政策,推动彩灯产业研发平台和彩灯专业学科建设,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和储备机制,营造彩灯人才发展良好环境。在自贡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盐都百千万英才计划”申报等工作中,对彩灯产业给予倾斜支持。推荐彩灯优秀人才作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完善培养体系。推动四川轻化工大学彩灯学院和自贡职业技术学校民间传统工艺专业(彩灯设计与制作方向)建设。新增彩灯专业职称,将“彩灯工匠”劳务品牌纳入全国典型劳务品牌进行推广。加强对彩灯技术工人的培训,2019年开展彩灯行业培训3718人次。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落实好现有人才政策,鼓励和支持四川轻化工大学申报“彩灯艺术”专业,力争在教育部通过审批成功备案。引导四川轻化工大学彩灯学院和自贡中艺彩灯技术研究院等机构加强与彩灯文化产业链相关企业的校企合作,建立完善协同育人机制,深化产教融合,培养传承中华彩灯传统文化艺术的高素质专业人才。

感谢贵委对自贡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答复。

四川省商务厅

20201021

(联系人:向飞艳,联系电话:028-83231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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