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关于抗击疫情推进餐饮业数字化建设的通知
来源:服贸处发布时间:2020-03-12阅读:
  

川商服贸〔2020〕6号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和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战决胜全面小康的重要部署,做好疫情防控,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推动餐饮企业复工复业,稳经济稳民生稳社会,我省将加快推进餐饮业数字化建设,创新服务模式,转变消费方式,挖掘服务业新的增长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动餐饮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一)自建互联网平台。支持有条件的餐饮企业建立自有品牌的网络公众号和会员系统,通过互联网开展营销推广,提升品牌形象和影响力。

(二)借道其它平台上线。支持中小餐饮企业通过第三方平台,设立“网上餐厅”和“网上餐饮超市”,推动“面对面”转为“线上购”,针对不同消费者的需求,推出成品菜,研发并销售已配料的半成品菜,进一步提高销售收入。

(三)第三方平台助力。鼓励第三方平台在新店流量曝光、流量渠道拓展和支持、平台费率等方面给予减免优惠。

二、加快餐饮业服务链数字化升级

(四)构建餐饮数字服务链。推动数字餐饮服务链前端社区化,利用网格化的社区交易数据,引导餐饮店面合理布局、定位目标客户;提升中间端的电商化水平,升级扫码点餐、移动支付、会员服务能力;强化后端标准化建设,建立并完善中央厨房、安全监督、仓储配送等数字标准化管理系统。

三、创新数字餐饮发展模式

(五)推进“安心餐饮”建设。推出一批管理规范、信誉较强、运营稳定、消费者信得过、卫生安全、管理规范的上线餐饮企业作为“安心餐饮”示范店,有条件的地区可由行业协会和第三方平台适当给予政策支持。

(六)拓展线上团餐服务。鼓励餐饮企业为复工单位提供安全团餐服务,帮助餐饮企业复工复产,搭建并通过团餐配送服务平台,实现线上预定团餐。

(七)推进数字餐饮进社区。深化“无接触配送”服务。在居民小区、写字楼等生活和工作密集的区域,鼓励建立数字餐饮服务站,提高社区便利化服务水平。

(八)发挥数字金融的普惠优势。用好用足《关于加强金融支持我省餐饮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政策;鼓励第三方平台联合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为餐饮企业提供低息信用贷款、延长贷款周期,为餐饮行业定制“融资+融智”等服务方案,助力餐饮企业数字化转型。

(九)数字餐饮助力扶贫攻坚。鼓励支持受到疫情影响的餐饮业员工就近成为送餐骑手,提供灵活就业,实现临时上岗,随时返岗;针对退役士兵、产业工人和无就业人群,与各级人社、扶贫开发、妇联等部门探索开展就业扶贫合作。

四、改善数字餐饮营商环境

(十)落实防疫主体责任。第三方平台及自配送连锁餐饮服务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入网审查管理;委托配送的,应负责督促配送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并畅通投诉建议渠道等。

(十一)倡导健康新风尚。通过企业公众号、生活服务网、第三方平台等数字平台,积极倡导公筷公勺、分食分餐,形成健康生活新风尚。

(十二)强化协调指导。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会同当地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餐饮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做好规划建设,加强证照管理和食品卫生安全监督,建立数字餐饮联合推进机制,提高便利化服务水平。

特此通知。

附件:1.部分提供服务费减免的第三方平台名单(第一批)          

      2.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关于报送“数字餐饮”活动金融服务方案的函


四川省商务厅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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