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商务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审批取消后有关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商办合函〔2017〕390号)及《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对企业提交材料初审,我厅决定自10月18日起受理以下3家对外承包工程企业退还备用金的申请:
1.中铁二院成都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历史名称:成都铁路局勘测设计院);
2.河川大禹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历史名称:成都大禹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3.四川省西点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现予公告,公告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常老师、孙老师;联系电话:028-83230432、83220623)
四川省商务厅
2021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