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注销失效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的公示
来源:外经处发布时间:2021-10-27阅读:
  

根据商务部《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第十六条“ 自领取《证书》之日起2年内,企业未在境外开展投资的,《证书》自动失效”和《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实施规程》(商办合函〔2019176号)第十六条“投资主体取得《证书》两年内未实际开展对外投资的,《证书》自动失效。商务主管部门在系统中注销该企业,并将《证书》失效情况通报外汇管理部门”,现就初核发现未按要求实际开展对外投资的76家企业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

如企业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正式向商务厅外经处反映,提出异议的企业应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匿名异议不予受理。如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正式文件形式向我厅外经处反映。

公示时间:20211027日至119日。

联系人:程君佳; 联系电话:028-83230432

四川省商务厅

20211027

  附件:拟注销境外投资证书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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