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14号),深入推进四川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四川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swtzxc@sccom.gov.cn 2.通信地址:成都市成华街7号四川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邮编:610081。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6日。 附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