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电子商务百强评选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电商处发布时间:2022-10-25阅读:
四川电子商务百强评选办法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随着四川电子商务业态、模式、技术、产品等蓬勃发展,数字生活人气新场景、数字消费标杆企业、新业态模式创新企业、领军平台、新锐电商直播机构、电商主播等规模保持中西部领先地位,初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电商产业链体系。按照国家《“十四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为学习借鉴浙江等地先进经验,培育一批知名度高、带动力强、影响力大的电子商务企业与个人,提高四川电子商务整体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促进四川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拟从2022年起每2年在全省评选“电子商务百强”。为规范评选标准和程序,固化评选工作制度,商务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起草了《四川电子商务百强评选办法(征求意见稿)》,相继通过社会公众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征求省级部门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论证)及集体决策等程序,最终形成《四川电子商务百强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并于2022729日发布,202291日开始实施。

二、基本框架和重点内容

评选办法分为五个部分:总则、类型、申报与认定程序、政策措施、监督管理。

(一)总则。明确了“四川电子商务百强”对象为“对推动产业发展和走到全国前列起到引领作用的企业和个人”,成立评审机构,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由行业协会实施,评选周期两年一次。

(二)类型。根据培育消费新场景工作安排,突出电商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的示范引领,类型总共13类(每个类别名额约10个)。其中企业类型11个,包括四川数字生活人气新场景、数字消费标杆企业等;个人类型2个,包括四川电商杰出人物、电商优秀主播达人等。同时规定了申请企业和个人应该符合的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

(三)申报与认定程序。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经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推荐,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初审并组织行业专家进行集中评审,报评审委员会审定,公示无异后商务厅颁发奖牌、证书。

(四)政策措施。明确了对纳入“四川电子商务百强”的单位和个人在示范评比、宣传推广和资源对接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五)监督管理。对申报主体进行监督,有违规行为的取消其百强资格并收回奖牌、证书。

三、有效期

根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一般不超过5年,最长不得超过10年。确需超过5年的,制定机关应当在起草说明中载明理由”。因四川电商百强评选每2年一次,为保证至少开展3次,故将有效期设置为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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