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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自贸试验区总体情况
发布时间:2025-08-18 来源:四川省商务厅

(一)实施范围:119.99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成都天府新区片区90.32平方公里(含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双流园区〕4平方公里、成都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0.09平方公里),成都青白江铁路港片区9.68平方公里(含成都国际铁路港综合保税区0.3平方公里) ,川南临港片区19.99平方公里(含泸州综合保税区1平方公里)。
(二)战略定位: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立足内陆、承东启西,服务全国、面向世界,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西部门户城市开发开放引领区、内陆开放战略支撑带先导区、国际开放通道枢纽区、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内陆与沿海沿边沿江协同开放示范区。
(三)发展目标:经过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力争建成法治环境规范、投资贸易便利、创新要素集聚、监管高效便捷、协同开放效果显著的高水平高标准自由贸易园区,在打造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

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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