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建立国际营销服务平台和网点的企业,按建设总费用的30%给予激励,每个项目最高20万元、每家企业最高50万元”内容解读
发布时间:2025-04-29 来源:四川省商务厅
(一)执行文件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关于“川行天下”支持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商贸促〔2025〕2号),此件依申请公开。

(二)平台和网点的认定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当年新设立的国际营销平台和网点等进行认定。

(三)申报条件和流程

各市(州)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细则并规范实施。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运行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

主管单位:四川省商务厅 承办单位:四川省商务厅信息中心

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办公地址:成都市成华街7号

值班电话:83231147(工作时间) 83226300(非工作时间) 传真:028-83224675 83223610

驻厅纪检监察组,举报来信请寄:成都市金牛区成华街7号,驻商务厅纪检监察组 举报电话:028-12388

Copyright © 2016 四川省商务厅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06015777号 网站标识码:5100000040 川公网安备510106020007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