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汇率按照什么时间点的汇率来换算?
换算汇率由系统自动设定,如与实际不符,可自行修改折算金额。折算汇率参照外管局发布的汇率数据。
82申报金额是否含税,按发票金额填写吗?
申报填写含税合计的金额,直接按照发票金额填写。
83当月开票了未收款还需要申报吗?
已开票未收款按照当月收支进行应收申报,不计入下次申报。
84建筑承包企业与境外企业签订 EPC 合同,但根据双方协议规定在东道国成立办事处或分公司,由该办事处或分公司负责项目建设和部分采购,办事处或分公司产生的贸易往来,是否可以纳入我国的服务贸易统计?
服务贸易共有四种提供模式:跨境提供、境外消费、商业存在、自然人移动。在东道国开设分公司、代表处或地区办事处均属于商业存在,因此需纳入我国附属机构服务贸易统计。
85建筑服务中包含的与建筑服务相关的货物进出口,是否可以统计为服务贸易?如果可以,应列为其他采购服务,还是建筑服务?
建筑服务进出口统计采用总量统计办法,既包括建筑工程投入的所有货物和服务,也包括生产和经营的其他成本以及企业盈利。因此,建筑服务中包括的与建筑服务相关的货物进出口也应纳入建筑服务统计。
86跨国金融服务如何认定与判别?
金融服务包括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除外。跨国金融服务包含两个层次的涵义:一是一国的金融业向外国客户提供各种各样的金融业务服务,如换汇、押汇、国际结算、汇款、信用证担保等;二是一国的金融资产相对他国的流进流出,如跨国购买股票、证券以及各种形式的国际信贷等。
87中国企业在国内外资银行申请贷款,外资银行总部放款,此类业务可否纳入服务贸易统计?
金融服务包括金融咨询服务、间接计量的金融中介服务等与金融交易有关的佣金和收费。因此,中国企业在国内外资银行申请贷款过程中所涉及的中介服务费等业务纳入服务贸易统计,具体贷款金额不纳入服务贸易统计。
88服务贸易数据与服务外包数据的逻辑关系如何?
系统通过后台自动将服务外包数据纳入服务贸易统计数据。
89服务外包数据,部里有对人民币单位进行数据分析,但系统导出的数据都是万美元单位的。我们需要根据平均汇率对数据进行加工,才能换算出人民币单位金额。所以请问,是否能够增加一下人民币单位数据导出功能,方便地方商务部门分析数据呢?
系统提供两个币种的数据统计,可以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后下载报表。
90留学生学费是否也可以入统,如果可以,以什么主体什么类型入统?
留学生学费可以入统,计入旅行服务贸易。
91检验检测服务贸易的具体表现形式是什么?
检验检测服务贸易指中国居民接受非居民在中国境内开展检验检测服务,以及非居民接受中国居民前往非居民所在经济体开展检验检测服务。或者,中国居民持有的被检验检测物品进入非居民所在经济体接受检验检测服务,以及非居民持有的被检验检测物品进入中国境内接受检验检测服务。
92在线教育服务贸易的具体表现形式是什么?
在线教育包括函授课程,通过电视和互联网提供的教育等。例如,我国居民购买了由非本国居民提供的在线教育课程等。
93文化娱乐服务贸易的具体表现形式是什么?
文化娱乐服务指在本经济体内接受非居民提供的远程文化娱乐服务和非居民前往本经济体提供文化娱乐服务。例如,非本国居民/企业远程为我国居民提供的博物馆服务等。
94远程医疗服务贸易的具体表现形式是什么?
远程医疗服务指中国居民接受非居民在中国境内开展医疗服务或非居民接受中国居民前往非居民所在经济体开展医疗服务,包括医院、医生、护士以及辅助医务人员和类似人员提供的远程服务,还有化验和类似远程服务。
95在部分行业方面,不产生涉外收支的境内企业与境外企业的跨境服务是否计入服务贸易统计?
计入。企业填报的数据以实际发生的业务执行金额作为依据来进行填报,而非外汇收支金额作为依据来进行填报。例如通过境内/境外第三方进行代收代支的方式进行跨境服务贸易的企业;可能存在轧差 结算方式的境内外企业等在进行服务贸易数据申报时以实际发生的 业务执行金额作为依据进行填报。
96请问商务部业务统一平台,企业填报的执行金额是以产生资金的跨境流动为依据来填报的吗?
不以跨境流动为依据,以实际发生的业务执行金额作为依据来进行填报。
97商务宣传、广告等服务以框架合同形式签署,没有明确的合同金额,怎样认定服务贸易额?
以实际发生的业务执行金额作为依据来进行服务贸易申报。
98我国工人在外务工所赚得的工资收入,是否可直接理解成对外服务出口?比如建筑工的工资收入计入“建筑”,医护人员的工资收入计入“个人文娱”?缝纫工的工资收入也计入“个人文娱”?
工资收入不计入跨境服务贸易,但短期务工期间的花费计入旅行进口。
99我国公司雇佣外国人在我国境内提供服务,比如在教育机构当英语老师、游乐园当导游,是否就是对方自然人流动到我国的服务贸易,计入“旅行”项下?
我国公司雇佣外国人在我国境内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计入跨境服务贸易。教育机构雇佣外籍英语老师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计入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项下;游乐园雇佣外籍导游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计入旅行服务项下。
100依据《文化产品进出口统计目录(2022 年版)》,蕴含大量文化价值的产品(有海关商品编码),这些文化产品的进出口价值是否能够全部计入“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项下?
已计入货物贸易,不计入服务贸易“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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