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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对华中厚板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发布时间:2025-04-29

2025424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发布第2025-15号公告,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中国的热轧碳钢或合金钢中厚板(Hot-rolled carbon or other alloy steel plate)征收为期四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税率为27.9138.02%(详见附表),有效期至2025823日。涉案产品为厚度不小于4.75毫米、宽度不小于600毫米,铁或非合金钢、其他合金钢,未经冷轧的热轧钢板,涉及韩国税号7208.51.10007208.51.90007208.52.10007208.52.90007225.40.90107225.40.90917225.40.9099项下的产品。

2024104日,韩国对原产于中国的热轧碳钢或合金钢中厚板启动反倾销调查。202534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建议韩国企划财政部对涉案企业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附表:韩国对华中厚板反倾销案初裁临时反倾销税表

序号

生产商/出口商参考中文名(生产商/出口商参考英文名)

临时反倾销税(%

1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Baoshan Iron &Steel Co., Ltd.)及其关联企业及其出口商

27.91

2

Jiangsu Shagang Steel Co., Ltd.及其关联企业及其出口商

29.62

3

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Hunan Valin Xiangtan Iron and Steel Co., Ltd.)及其关联企业及其出口商

38.02

4

Sino Commodities International Pte. Ltd.及其关联企业

38.02

5

Xiamen ITG AI Cloud Solutions Co., Ltd.及其关联企业

38.02

6

其他生产商/出口商

3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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