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0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和马来西亚的浮法玻璃制品(Float Glass Products)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中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246.68%(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调整为246.66%,具体税率详见下表)、中国全国统一税率为311.81%(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调整为311.79%);马来西亚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8.55%-850.42%(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调整为8.55%-846.42%)。本案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7005.10.8000、7005.21.1010、7005.21.1030、7005.21.2000、7005.29.1810、7005.29.1850、7005.29.2500、7007.29.0000、7008.00.0000、7009.91.5010、7009.91.5095和7009.92.5010项下产品。
2024年12月3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和马来西亚的浮法玻璃制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附表:中国出口商/生产商临时反倾销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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