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印度延长对华氟橡胶反倾销措施有效期
2025年8月19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29/2025-Customs(ADD)号通报称,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氟橡胶[Fluoroelastomers(FKM)]反倾销措施的截止日期由2025年11月27日延长至2026年2月26日(含)。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税号为39045090、39046990、39049090、39046910。
2018年1月2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氟橡胶启动反倾销调查。2018年12月27日,印度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19年1月28日,印度财政部发布第6/2019-Custom(ADD)号通报,决定自即日起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额为0.078-7.31美元/千克。2020年2月7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氟橡胶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0年10月19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20年11月27日,印度财政部发布第40/2020-Cus(ADD)号通报,决定自即日起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税额为1.04-8.86美元/千克,措施至2025年11月27日终止。2025年6月16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氟橡胶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网)
(赵广霞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https://egazette.nic.in/WriteReadData/2025/265525.pdf
二、印度对涉华腈纶纤维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5年8月1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秘鲁和泰国的腈纶纤维(Acrylic Fibre)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分别如下:中国为34-216美元/吨,泰国为56-236美元/吨,秘鲁为920美元/吨,征税详情见附表。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55013000、55033000、55063000和55033090项下的产品。
以下类型的腈纶纤维不在本案征税范围内:
1.抗点蚀腈纶纤维,
2.酸性染料腈纶纤维,
3.抗菌腈纶纤维,
4.符合Bluesign标准的染色腈纶纤维,
5.高收缩腈纶纤维,
6.均聚物腈纶纤维,
7.含100%丙烯腈的低磨损腈纶纤维。
8.颜料染色或溶液染色的腈纶纤维,
9.符合再生回收GRS标准的腈纶纤维,
10.温控腈纶纤维。
2024年6月2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Indian Acrylic Limited、Pasupati Acrylon Limited和Vardhaman Acrylic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秘鲁和泰国的腈纶纤维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至2021年、2021年至2022年、2022年至2023年以及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赵广霞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https://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2025-08/Acrylic%20FF%20NCV.pdf
三、印度对涉华液态环氧树脂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5年8月1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沙特阿拉伯、泰国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液态环氧树脂(Liquid Epoxy Resins)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分别如下:中国大陆为37-258美元/吨,韩国为184-483美元/吨,泰国为119-331美元/吨,沙特阿拉伯为175美元/吨,中国台湾地区为115美元/吨。征税详情见附表。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39073010和39073090项下的产品。涉案产品不包括固体、半固体、溶液或水性环氧树脂和共混改性液态环氧树脂以及溴化溶剂型环氧树脂。
2024年6月2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Atul Limited和Hindusthan Specialty Chemicals Lt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沙特阿拉伯、泰国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液态环氧树脂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以及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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