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秘鲁取消对华纺织材料鞋面的鞋靴反倾销措施
2026年1月26日,秘鲁国家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局在官方日报《秘鲁人报》(El Peruano)发布第0292-2025/SDC-INDECOPI号公告,决定撤销对原产于中国的纺织材料鞋面的鞋靴(西班牙语:zapatillas con la parte superior de material textil)征收反倾销税的第043-2024/CDB-INDECOPI号公告,取消上述公告中公布的反倾销措施。
2023年6月29日,秘鲁对原产于中国的纺织材料鞋面的鞋靴启动反倾销自主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1月~2022年12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1月~2022年12月。2024年7月14日,秘鲁国家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局倾销、补贴和消除非关税贸易壁垒委员会发布第043-2024/CDB-INDECOPI号公告,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设定离岸价(FOB)8.29美元/双的最低限价,对进口价格高于最低限价的涉案产品不征收反倾销税,对进口价格不高于最低限价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秘鲁税号为6404.11.10.00、6404.11.20.00、6404.19.00.00、6404.20.00.00和6405.20.00.00。
(编译自:秘鲁官方日报)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s://busquedas.elperuano.pe/dispositivo/NL/2480304-1
二、土耳其对涉华27类长丝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6年1月27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6/3号公告称,应土耳其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大陆、韩国、马来西亚、泰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27类长丝(合成纤维长丝纱线的机织物)[土耳其语:sentetik filament iplikten dokunmuş mensucat (giyim için olanlar)]启动反倾销第四次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54.07。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7日内提交调查问卷。
2000年11月1日,土耳其对中国大陆、韩国、马来西亚、泰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27类长丝(合成纤维长丝纱线的机织物)启动反倾销调查。2002年2月13日,土耳其开始对上述国家/地区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参见第2002/2号公告)。此后,土耳其先后进行了三次日落复审,分别于2008年8月1日、2015年1月21日和2021年1月28日,三次作出肯定性裁决并延长了征税期限。
(编译自:土耳其官方公报)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s://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26/01/20260127-6.htm
三、摩洛哥对进口热轧钢板启动保障措施日落复审调查
2026年1月26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摩洛哥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2026年1月22日,摩洛哥工业和贸易部对进口热轧钢板(法语:Tôles laminées à chaud)启动保障措施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自2022年1月1日起适用的摩洛哥税号为72.08、72.11.13、72.11.14、72.11.19、72.25.30、72.25.40、72.26.20.00.11、72.26.20.00.20、72.26.20.00.51、72.26.20.00.52、72.26.20.00.59、72.26.91和72.26.99.80.00。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0日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
调查机关联系方式:
Ministère de l'Industrie et du Commerce
Direction Générale du Commerce
Direction de la Défense et de la Réglementation Commerciales
地址:Parcelle 14, Business center, aile Nord bd Riad, Hay Riad. BP 610, Rabat Chellah, Maroc
电话:+212 537. 70.18.46
传真:+212 537. 72.71.50
邮箱:ddc-svg-tlac@mcinet.gov.ma
2019年5月29日,摩洛哥对进口热轧钢板启动保障措施调查。2020年5月27日,摩洛哥正式对进口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第一年为25%,逐年递减1%,措施自2020年6月19日起生效,至2023年6月18日终止。2023年1月26日,摩洛哥对进口热轧钢板启动保障措施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23年5月25日,摩洛哥对进口热轧钢板作出保障措施第一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建议摩洛哥进口监督委员会(Commission de Surveillance des Importations)自2023年6月19日起,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第一年为23%,逐年递减1%,至2026年6月18日终止。
(编译自:世贸组织官网)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s://docs.wto.org/dol2fe/Pages/SS/directdoc.aspx?filename=R:/G/SG/N6MAR11S2.pdf&Open=True
四、印度对涉华邻苯二甲酸酐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6年1月2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IG Petrochemicals Limited、Thirumalai Chemical Industries Limited以及TCL Intermediates Private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韩国和泰国的邻苯二甲酸酐(Phthalic Anhydride)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2917350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及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12个月)。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7天内可通过以下链接https://setu.dgtr.gov.in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2020年5月2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IG Petrochemicals Limited、Thirumalai Chemicals Ltd.及SI Group India Pvt. Lt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印度尼西亚、韩国和泰国的邻苯二甲酸酐启动反倾销调查。2021年5月19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21年8月9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43/2021- Customs (ADD)号通报,决定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具体如下:中国为40.08美元/吨,印度尼西亚为59.83-90.11美元/吨,泰国为63.06-134.91美元/吨,韩国反倾销税为41.26-140.17美元/吨与财政部税收局于2009年12月31日第152/2009-Customs号通报所征税的差额部分(前提是本案税额高于2009年152/2009-Customs号税额)。措施有效期至2026年8月8日。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赵广霞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https://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2026-01/PHTHALIC%20ANHYDRIDE%20ENGLISH_00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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