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欧盟对华熔融氧化铝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6年1月1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熔融氧化铝(Fused Alumina)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裁定重庆市赛特刚玉有限公司(Chongqing Saite Corundum Co., Ltd.)反倾销税为99.8%、洛阳润宝研磨材料有限公司(Luoyang Runbao Abrasives Co., Ltd.)反倾销税为88.7%、其他合作企业反倾销税为94.5%、其他企业反倾销税为110.6%。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2818 10 11、2818 10 19、ex 2818 10 91和2818 10 99(TARIC编码为2818 10 91 20和2818 10 91 9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
2024年11月21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熔融氧化铝发起反倾销调查。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网站)
(潘晓君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L_202600114
二、欧盟宣布继续对中国该产品加征71.8%关税
2026年1月1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继续对原产于中国大陆的过硫酸盐(Peroxosulphates)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 24.5% 和 71.8%。
产品的欧盟CN编码为2833 4000和ex 2842 9080 (TARIC编码为2842 90 80 20)。
欧盟对中国过硫酸盐长期征收反倾销税。
过硫酸盐主要用于聚合反应引发、纺织印染、电子工业和水处理等领域。
2006年7月13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大陆、美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过硫酸盐发起反倾销调查。2007年10月11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大陆、美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过硫酸盐作出反倾销终裁。2012年10月10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大陆的过硫酸盐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3年12月17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过硫酸盐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2018年12月17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大陆的过硫酸盐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0年1月17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大陆的过硫酸盐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2025年1月17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大陆的过硫酸盐发起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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