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7日,澳新食品标准局发布336-25号通告,批准三项澳新食品法典修正案。主要内容为:
A1269号提案,批准养殖鹌鹑作为新食品原料,最大食用量300g/餐,可以与其他已批准食品原料混合使用;
P1049号提案,规定酒精含量超过1.15%(体积分数)的食品标签上关于糖含量的营养声称不得提及任何特定种类的糖(如不允许声称含有果糖),此外该类食品标签上关于碳水化合物含量的营养声称不得提及除糖类以外的任何碳水化合物成分;
P1059号提案,修订酒精饮料能量标签法规,具体包括:新增平均能量含量、每份等定义;补充规定豁免进行能量声称的产品类型,包括产品标签已标注营养成分表或标签表面积小于100cm2等;规定了酒精饮料能量声称的信息内容和参考标注格式,包括每个独立销售包装的产品中包含的食品份数、每份具体数量以及每份含有的能量等:酒精饮料能量声称标注的注意事项,如每份或100ml的平均能量含量小于40KJ,在能量声称中可不标注具体数值,直接标注为“小于40KJ”等。
上述修正案将在政府公报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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