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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减少进口用于本地制造的半散件和全散件燃油车关税的通知

来源:商务部网站发布时间:2025-06-24

缅甸计划与财政部6月6日发布39/2025号通知,依据《海关关税法》第3条第(D)款,为支持经济复苏和微、小、中型企业发展。以半散件组装方式和全散件组装方式在缅甸国内组装的燃油车进口可享受关税减免。

根据《2022年缅甸海关关税表》,此前排量在2000CC以下的个人乘用车,半散件组装车辆关税为7.5%,全散件组装车辆关税为5%。调整后的关税为:半散件组装车辆为5%,全散件组装车辆为3%。对于排量在2001CC以上的个人乘用车,关税从半散件组装车辆的7.5%和全散件组装车辆的5%,分别降至半散件组装车辆为5%和全散件组装车辆为3%。个人三轮车的关税从半散件组装车辆的7.5%和全散件组装车辆的5%,分别降至半散件组装车辆为3%和全散件组装车辆为1.5%。

此外,卡车及车身、建筑用车、商用三轮车和客车的汽车零部件,此前关税为半散件组装车辆7.5%和全散件组装车辆5%,现分别调整为半散件组装车辆和全散件组装车辆均为3%。摩托车的关税也从半散件组装车辆和全散件组装车辆3%,降至半散件组装车辆和全散件组装车辆均为1.5%。

该通知自2025年6月1日起生效,至2026年5月31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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