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22号
【发文日期】2025年04月0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决定将美国光子公司等12家美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见附件),并采取以下措施:
一、禁止向上述12家美国实体出口两用物项;正在开展的相关出口活动应当立即停止。
二、特殊情况下确需出口的,出口经营者应当向商务部提出申请。
本公告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正式实施。
附件:出口管制管控名单(2025年4月9日)
商务部
2025年4月9日
附件
出口管制管控名单
(2025年4月9日)
1. 美国光子公司(American Photonics)
2. 诺沃特公司(Novotech, Inc.)
3. 埃科达因公司(Echodyne)
4. 马文工程公司(Marvin Engeering Company, Inc.)
5. 埃克索维拉公司(Exovera)
6. 特励达·布朗工程公司(Teledyne Brown Engineering, Inc.)
7. BRINC无人机公司(BRINC Drones, Inc.)
8. 赛尼克斯公司(SYNEXXUS, Inc.)
9. 火风暴实验室公司(Firestorm Labs, Inc.)
10. 奎托斯无人机系统公司(Kratos Unmanned Aerial Systems, Inc.)
11. 多莫战术通信公司(Domo Tactical Communications)
12. 英斯图公司(Insitu, 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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