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随着中国电动汽车(Electric Vehicle, EV)产业在全球范围内持续扩展,主要贸易伙伴美国、加拿大及欧盟等,出于所谓的“国家安全”“网络安全”多方面考虑,计划加强对该行业的贸易和投资限制。这些措施包括征收额外关税、拟议对特定中国硬件或软件及集成特定软硬件的联网汽车实施进口限制或销售禁令等。此类措施预计将对中国电动汽车的出口产生重大影响,并可能重新塑造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地位。
一、美国将禁止销售或进口含中国特定硬件、软件及其集成的联网汽车
2024年9月23日,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ureau of Industry and Security, BIS)发布了《保障信息与通信技术及服务供应链(Securing the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 and Services Supply Chain)》拟议规则制定通知。在该通知中,BIS声称,“中国和俄罗斯能够利用国内立法及监管制度,强制受其管辖的公司,包括汽车制造商及其供应商,与安全与情报机构合作。”BIS指出,通过软件等组件,中国和俄罗斯可能获得对联网汽车的特权访问,从而“窃取”联网汽车收集的敏感数据,并可能实现远程访问及“操控”美国用户驾驶的联网汽车,对所谓的美国国家安全以及美国公民安全构成“不当或不可接受的风险”。
对此,BIS计划实施禁令,禁止涉及由中国或俄罗斯所有、控制或指导的实体设计、开发、制造或供应的车辆控制系统(Vehicle Control Systems, VCS)硬件、VCS或自动驾驶系统(Automated Driving System, ADS)软件的交易。
2025年1月14日,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发布了最终规则《保障信息与通信技术及服务供应链:联网汽车(Securing the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 and Services Supply Chain: Connected Vehicles)》,明确该规则适用于重量在10,001磅以下的乘用联网汽车。具体而言,在未获得一般或特定授权的情况下,BIS将禁止以下行为:(i) 禁止VCS硬件进口商在知情的情况下将特定VCS硬件进口至美国;(ii) 禁止联网汽车制造商在知情的情况下将含有支持VCS或ADS功能的特定软件的联网汽车进口至美国;(iii) 禁止联网汽车制造商在知情的情况下在美国境内销售含有VCS或ADS软件的联网汽车;(iv) 禁止由中国或俄罗斯所有、控制或管辖的联网汽车制造商在知情的情况下在美国境内销售含有VCS硬件、VCS或ADS软件的联网汽车。软件禁令将于2027年车型年生效,硬件禁令则定于2030年车型年生效。对于没有车型年份的车辆,禁令将自2029年1月1日起生效。
此项措施将直接影响向美国市场供应联网汽车的中国制造商,尤其是那些涉及车辆控制系统(VCS)和自动驾驶系统(ADS)相关硬件与软件组件的制造商。除了高关税之外,美国借此设立了新的贸易壁垒,进一步将具备成本和技术优势的中国联网汽车挡在美国市场之外,使得中国电动汽车的出口与销售在美国几乎变得不可能。
二、加拿大效仿美国,拟禁止在电动汽车中使用特定中国硬件和软件
加拿大紧随美国步伐,针对中国制造的电动汽车,实施了类似的限制性措施。自2024年10月1日起,加拿大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100%附加税。中国生产的电动汽车出口到加拿大,适用的关税为106.1%。
此外,加拿大为应对其声称的所谓“产能过剩”和“安全威胁”,考虑禁止在电动汽车中使用中国制造的软硬件。但是,截至目前,加拿大尚未出台有关禁止在电动汽车中使用中国硬件和软件的具体法规。
据路透社此前报道,加拿大财政部长克里斯蒂亚·弗里兰(Chrystia Freeland)表示,加拿大“绝对”考虑在电动汽车中禁用中国软件,以应对所谓的“产能过剩”及来自中国的“安全威胁”。弗里兰表示:“我们非常重视中国的故意产能过剩问题,也非常重视来自中国的安全威胁。这就是我们决定对中国电动汽车征收关税的原因……我们正在考虑是否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加拿大安大略省省长道格·福特(Doug Ford)也呼吁加拿大联邦政府效仿美国的做法。他表示:“为了保护我们的共同国家安全,加拿大必须与我们的美国盟友保持一致,采取相同的措施。”他认为,采取这一举措能够保护北美供应链、免受外国干预,并促进两国边境的就业机会。
尽管加拿大政府计划实施这些措施,但目前尚未制定关于禁止在联网电动汽车中使用特定中国产硬件和软件,或禁止单独销售中国特定硬件和软件的具体法规。因此,加拿大政府可能采取的具体措施及其潜在影响,仍需持续关注并加以评估,相关政策的实施可能对中国电动汽车供应链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欧盟“信息与通信技术供应链工具箱”草案可能导致部分欧盟成员对中国联网汽车及相关硬件和软件实施限制
2024年7月,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车辆网络安全的指南,该指南根据联合国R155《网络安全管理法规》和R156《软件更新管理法规》,进一步规范了自动驾驶汽车及其网络安全管理,以保护用户数据。近年来,欧盟也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涉及从交通等关键行业的网络安全政策到联网设备生成数据的管理等方面。2024年10月,欧盟宣布在对中国进口电动汽车征收10%常规关税的基础上,进一步征收17%至35.3%的反补贴税。
此外,欧盟也开始关注中国联网汽车及相关软硬件带来的“安全风险”。欧盟委员会副主席维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曾在访问美国期间对记者表示:“联网汽车可以记录其所在位置的所有信息,还可以将数据传输给有权访问数据的人。”她进一步解释称,欧盟的相关服务部门与经济安全专家正在研究这一问题,并从安全角度审查这种技术是否可能被滥用,以及其合法性。
为应对这些挑战,欧盟预计将起草一份“信息与通信技术(ICT)供应链工具箱”,该工具箱将包括应对电动汽车联网问题的相关措施,类似于欧盟在5G领域实施的“5G安全工具箱”。据了解,目前这项政策尚在制定过程中,工具箱并非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且不会直接针对特定国家,其实施将依赖于各成员国的政策。因此,中国联网汽车及相关软硬件向欧洲的出口可能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
四、总结
基于所谓“国家安全”审查的考虑,美国将对中国电动汽车及相关软硬件实施出口限制,并限制其在美国的销售。加拿大也计划采取类似行动,欧盟则预计将在所谓“网络安全”审查的基础上对中国电动汽车及相关软硬件实施限制。这些措施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中国电动汽车向上述地区的出口进程。随着国际贸易环境的不断变化,中国电动汽车行业的企业应密切关注美国、加拿大、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相关政策的变化,并为出口市场面临的潜在挑战做好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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