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商函〔2024〕141号
林毓霞委员:
您在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推进四川中小企业跨境贸易投融资工作的建议》(第1411号)已收悉。根据提案建议,我厅结合职能职责,重点针对“积极推动中小企业从事外贸业务,支持企业到境外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投资经贸活动”方面,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商务厅前期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打造“川行天下”国际市场拓展品牌,直接支持企业到境外开展经贸活动。连续两年发布《“川行天下”国际市场开拓工作方案》,每年明确200场以上重点支持的国际性展会和经贸活动,对参展参会企业的展位费、人员经费等进行支持。定期梳理《四川省重点国别贸易指南》,发布四川主要贸易国别市场情况和全球贸易信息,帮助外贸企业更加精确掌握市场动态。2023年共计组织2700余家企业赴境外开展“川行天下”市场拓展活动152场,取得意向订单680亿元。
二是持续培育壮大全省外贸队伍,提升中小企业外贸专业能力。持续开展重点外贸企业培育,运用市场化办法为千户企业提供报关、退税、金融等指导支持,搭建千户重点外贸企业与相关机构市场化交流平台,推动企业与相关部门、第三方机构建立直接沟通渠道,促进金融、信保等支持服务落到实处。按照企业开展外贸业务的流程逻辑,编制《四川外贸业务实操指南》,为企业开展外贸业务提供更多、更有价值的基础信息和解决方案。2023年千户重点外贸企业共有632家有外贸实绩,其中61家实现外贸0的突破。
三是出台金融支持专项政策,为外贸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制定《政策性金融支持外贸稳规模优结构八条措施》,出台川贸贷、服保贷等多类普惠融资支持政策。会同进出口银行四川省分行设立500亿元外贸专项信贷额度,2023年8月至今累计授信支持外贸企业超435.19亿元。发挥信保政策跨周期、逆周期调节作用,会同中信保建立统保平台,在全国率先推出跨境电商“电商保”“物流保”,2023年全年服务1537家外贸企业、短期险承保规模达80.33亿美元。
四是提升企业“走出去”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定期开展对外投资合作领域风险排查工作,每年组织3期海外风险防范专题培训。强化风险提示,发布重点国别行业投资合作指引、境外重大项目安全风险台账和典型案例,联合贸促部门向重点企业推送“一带一路”国别法律研究丛书。构建全周期涉外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并评选超百人的涉外律师人才库,设立3家应对贸易摩擦工作站,指导企业积极应对贸易摩擦案件。
二、下一步相关工作
近期,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商务和金融协同 更大力度支持跨境贸易和投资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商财函〔2024〕321号),下一步,四川省商务厅将积极会同配合相关部门(单位),结合四川实际,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持续探索优化四川中小企业跨境贸易融资服务相关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四川中小企业跨境贸易投融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共同为四川企业开展国际产业链和供应链合作提供更多的帮助。
四川省商务厅
2024年7月19日
(联系人:范伃玲;联系电话:028-832266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