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商贸运〔2023〕8号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商(协)会、有关企业:
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组委会《关于第134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参展申请事宜的通告》(会业字〔2023〕43号)精神,第134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将于2023年10月中旬在广州举办。现就四川交易团展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展览时间及展示内容
第134届广交会计划于2023年10月15日开幕,分三期举办线下展、常态化运营线上平台。
(一)线下展
展览时间:第一期:2023年10月15—19日
第二期:2023年10月23—27日
第三期:2023年10月31日—11 月4日
展览内容:共设置55个展区,原工程农机展区拆分成工程机械展区(室内/室外)和农业机械展区(室内/室外)。
(二)线上展
展示题材与线下展保持一致,不设参展企业数量上限,平台服务时间为半年(2023年9月16日—2024年3月15日),在线展示、搜索、即时沟通、供采配对、虚拟展馆等功能持续开放,连线展示、预约洽谈功能在线下展展览期间开放。
二、展位申报要求
(一)线下展一般性展位申请
1.网上提交申请。请于2023年6月5日前登录请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https://exhibitor.cantonfair.org.cn),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按展品目录在线填报对应展区参展申请信息,打印申请表并加盖公章(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
2.提交纸质资料。根据广交会组委会要求,所有申报企业请按照附件1要求准备纸质资料,该资料必须与网络信息一致,一式2份。各市(州)申请展位的企业(省属企业及成都市企业除外)须将纸质资料(附件1)报经当地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于2023年6月10日前将初审合格的企业纸质资料和《第134届广交会申请展位企业汇总推荐表》(附件2)加盖印章后报送至四川交易团;省属企业及成都市企业的纸质资料(附件1)于2023年6月5日前直接报至四川交易团。
所有纸质材料电子版同步发指定邮箱,未提交纸质资料的企业,申报资格将不予通过。
(二)线上展申请
获得线下展展位安排的企业,同步参加线上展。有意仅在线上参展的企业,请于2023年8月15日前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按“一般性展位”申请流程提交申请,并在“申请参展形式”一项选择“仅线上参展”即可。申请提交后请联系四川交易团对接后续参展事宜。
三、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发动本地区有条件的企业参展参会,并按参展有关规定,公平、公正地严格审核企业参展信息,优先推荐本地区优质企业特别是有优势产品、有出口实绩的企业参展,对有不良记录或违规行为的企业要坚决取缔其参展资格,切实维护参展秩序。
(二)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利用好广交会平台,提前筹划推介会、对接会、展销会等经贸促进活动,填写《第134届广交会举办经贸促进活动计划表》(见附件3),盖章确认后,于6月10日前反馈至指定邮箱。
(三)参展企业及展位安排将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安排相关办法确定,安排结果以“参展易捷通”最终公布展位号或四川交易团通知为准。
(四)“参展易捷通”为广交会官方唯一申请渠道。企业申请展位相关事宜请联系四川交易团。企业所有参展事宜,包括参展费用缴纳、证件办理等,均在交易团的统一指导下办理。广交会从未委托除交易团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任何展位申请、安排等事宜。
联系人:王涛,郭兵,于远亮;联系电话:13688351905,13684057398,028-83225103;邮箱:183911433@qq.com。
附件: 1.第134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申报纸质资料
2.第134届广交会申请展位企业汇总推荐表
3.第134届广交会举办经贸促进活动计划表
四川省商务厅
2023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