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海南全岛和秦皇岛等15个城市(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5〕40号)精神,在省级有关部门指导下,广安市牵头起草了《中国(广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鉴于广安市前期已开展为期30天的公开意见征集,并结合工作需要,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至10月31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来函请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工作单位。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电话:028-83222802;
电子邮箱:897442486@qq.com;
附件: 中国(广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商务厅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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