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关于优化调整2025年四川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领资格公证摇号相关规则的公告
来源:资源再利用处发布时间:2025-12-03阅读: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5年加力扩围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发改环资〔202538号)有关中央和省级补贴资金实行总额控制,用完即止,政策执行中,通过资格认定等方式予以调控的要求,同时结合各方意见建议,现对2025年四川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置换更新补贴申领资格公证摇号(以下简称公证摇号)相关规则优化调整如下。

一、后续公证摇号时间

在原隔周五开展公证摇号的基础上,新增两轮公证摇号。即20251212日、20251219日、20251226日和202615日分别开展第四轮至第七轮公证摇号,公证摇号时间仍为当日10:00,保持不变。

二、后续轮次公证摇号参与条件

(一)置换更新

参与第四轮至第七轮汽车置换更新公证摇号的个人消费者,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本人所购买的新车应取得四川省内《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且发票开具时间在20251018日(含当日,下同)至20251231日期间,并在20251231日前在四川省内登记上牌。二是本人所转让的旧车应取得《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完成转让登记手续,相应发票开具时间和转让登记时间均应在202511日至20251231日期间。三是本人所购置的新车和转让的旧车符合四川省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的其他条件。四是已通过懂车帝APP“四川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提交了真实完整清晰的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资料,并通过了服务平台核验。

服务平台拟于202512710:00开放报名通道,并分别于第四轮至第七轮公证摇号前两日10:00,即2025121010:002025121710:002025122410:0020261310:00关闭报名通道,公证摇号当日10:00开放报名通道(第七轮除外)。服务平台上原有第一轮至第三轮报名信息自动失效。鉴于已提交的置换更新补贴申请资料须通过服务平台核验后,才能参与公证摇号,请相关个人消费者尽早提交补贴申请资料,并及时关注和处理服务平台核验结果信息。

(二)报废更新

参与第四轮至第七轮汽车报废更新公证摇号的个人消费者,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本人所购买的新车应取得四川省内《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且发票开具时间在20251018日至20251231日期间,并在20251231日前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二是本人所报废的旧车应在202511日至20251231日期间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三是本人所购置的新车和报废的旧车符合四川省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其他条件。四是已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微信小程序提交了真实完整清晰的报废更新补贴申请资料。

三、修改或补充提交补贴申请资料的时限

公证摇号中签人应及时关注补贴申请资料审核进度。第一轮至第三轮的中签人如需修改或补充提交申请资料的,须于20251231日前通过原渠道提交;第四轮至第七轮的中签人如需修改或补充提交申请资料的,须于2026120日前通过原渠道提交。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放弃补贴申请。

参与第四轮至第六轮公证摇号未中签的个人消费者,自动累积转入下一轮公证摇号,无需重复报名。摇号中签人与补贴申领人应为同一位消费者。

本公告未尽事项,按照《四川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四川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和〈2025年四川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商资流〔20253号)、《四川省商务厅关于优化调整2025年四川省汽车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公告》(20251016日发布)和《四川省商务厅关于2025年四川省汽车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资格调控有关事宜的公告》(20251027日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四川省商务厅负责解释。

四川省商务厅

202512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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