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应对贸易摩擦工作站管理办法》(川商法规〔2023〕2号),我厅对拟确认的第二批四川省应对贸易摩擦工作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现将四川省第二批应对贸易摩擦工作站名单(排名不分先后)公布如下:
1.四川大学法学院
2.四川省“一带一路”经贸合作促进会、泰和泰律师事务所(联合申报)
四川省商务厅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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