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在安哥拉投资谨防土地纠纷

来源:驻安哥拉共和国大使馆发布时间:2026-01-20

据当地媒体报道,安哥拉近期发生数起外国公民所购土地纠纷案件,有的产权证齐全,却被法院判决(有时是缺席判决)存在使用权争议,强制执行遭无端侵占,财物毁损。在安买卖土地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土地纠纷因涉及多方利益易陷入久拖不决,为此,大使馆提醒中国投资经商者谨防陷入土地纠纷。

一、安哥拉土地法规定,土地归国家所有,按用途分为城市、农牧业和矿业用地。企业可根据土地使用规划申请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最长为60年。土地使用权可出售或转让,但如在规定期限内(最长6年)未进行开发利用,政府有权利收回土地。

二、在当地注册的外资企业可向省级政府申请用于特定目的的临时用地,也可申请使用期限最长为 60年的商业(建筑)用地。如果是商业(建筑)用地,还须申请施工许可证,方可办理建筑产权证。

三、如购买土地使用权,应确保来源合法、手续完备,要核实使用权证、地面建筑产权证,确认土地用途、已完税并依法完成登记手续。建议聘请律师提早介入,进行权属调查,排除可能风险。对所有人身份不明或使用权多次转让的土地尤要当心。

四、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列明交易条款,包括买卖双方身份、土地位置、付款方式,明确双方权责、使用期限、违约责任及其他关键细节,确保支付相关税费,并对合同进行公证。及时向有关部门变更使用权登记。注意留存卖方身份证件、付款凭证等证据。

五、安土地、房产登记制度不健全,部分土地使用权仍依照“习惯法”而拥有,产权不明晰、证件不齐全情况较为普遍。切勿相信口头承诺,防止上当受骗。如发生土地纠纷,应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法院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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