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外汇局关于印发《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的通知

来源:商务部网站发布时间:2025-11-28

根据2017年国家统计局令第22号(《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局围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推动对外投资合作高质量发展,结合对外投资业务发展管理需要,对2022年1月印发的《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印发给你们,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商务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的通知》(商合函〔2022〕16号)同时废止。

附件:商务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外汇局关于印发《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的通知

商务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外汇局

2024年12月25日

《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修订说明

主管单位:四川省商务厅 承办单位:四川省商务厅信息中心

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办公地址:成都市成华街7号

值班电话:83231147(工作时间) 83226300(非工作时间) 传真:028-83224675 83223610

驻厅纪检监察组,举报来信请寄:成都市金牛区成华街7号,驻商务厅纪检监察组 举报电话:028-12388

Copyright © 2016 四川省商务厅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06015777号 网站标识码:5100000040 川公网安备510106020007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