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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加强当前商贸流通领域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
流通业处
发布时间:
2019-03-28
阅读:
次
川商流通〔2019〕12号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3月下旬,泛美开发银行年会将在成都市召开,此次年会规格高,国际影响大,为确保年会期间全省商贸流通领域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安全培训。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主动联系当地消防部门,以大型综合体、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餐饮、仓储设施、配送中心、二手车交易市场等商贸流通企业为重点,于近期联合消防部门组织上述商贸流通企业负责人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指导商贸流通企业了解掌握相关知识和工作标准,督促商贸流通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深化隐患排查整治。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结合前期部署的冬春火灾防控、商贸流通领域居住类综合楼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等工作,深化属地商贸流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仓储设施、配送中心、报废车拆解场所、二手车交易市场等场所的消防设施损坏、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不畅通、安全制度不落实等隐患的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督促企业落实整改责任,及时整改到位。
三、做好应急值班值守。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强化应急管理,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处突准备,确保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能够快速响应、妥善应对,有效处置。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发生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上报。
请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于3月31日前,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和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情况表(见附件)报商务厅流通业处。
特此通知。
联系人:万延佐;联系电话:02883221324
邮 箱:
swtsfc@163.com
附件: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情况表
四川省商务厅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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