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四川省服务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服务业处发布时间:2018-10-10阅读: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

  《2018年四川省服务业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2018年四川省服务业工作要点

          2.2018年四川省服务业工作要点责任分工方案
 
 
                                                          四川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日
 
 
 
 
附件1
 
2018年四川省服务业工作要点
 
  2018年,全省服务业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暨金融工作会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创新改革开放为动力,大力实施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增强服务业供给能力,努力构建现代服务业强省。力争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增长9%以上。

  一、深化服务业改革创新

  落实全面创新改革任务,积极推动成都市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示范典型建设。加快推进乐山市新一轮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力争在行政管理、商事制度、土地、财税、金融、统计等六大领域改革实现新突破,研究出台省级支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政策措施。开展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经验总结推广,组织成都、乐山、自贡、德阳、广安、简阳、资中5市2县对照国家级、省级现代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及相关要求,梳理综合改革具体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综合改革试点评估工作。

  支持成都市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消费中心城市,加快培育数字经济、智能经济、绿色经济、创意经济、共享经济等新经济形态,制定并实施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做强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功能支撑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家级楼宇经济服务标准化试点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积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科技金融创新等试点任务。

  支持绵阳、泸州、乐山、南充、宜宾、达州、凉山等区域性服务业中心城市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先行先试步伐。切实推进国家科技服务业区域试点和国家、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创新驱动发展人才示范区建设,着力增强服务业发展新动力、新供给。支持绵阳市推进军民融合创新,着力打造军民融合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区,抓好全国唯一国家军民两用技术交易中心、四川绵阳军民融合智能制造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建设。引导泸州市制定出台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和支持国家科技服务业行业试点建设的政策措施,推动服务业创新发展,加快探索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新载体,积极争创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重点推动酒类供应链创新与应用。

  二、推进中心城区转型发展

  大力实施“退二进三”、“退三优三”,积极培育总部经济、楼宇经济、现代金融、商贸流通、文化创意、商务服务、旅游、会展、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现代服务业,促进中心城区加快形成“三二一”的产业结构。推动自贡、攀枝花、泸州、德阳、绵阳、内江、乐山、宜宾和青白江区“8市1区”老工业基地调整升级改造,支持制造业与服务业双轮驱动发展,打造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引领区。推动自贡、攀枝花、泸州、广元、南充、广安、达州、雅安、阿坝、凉山和华蓥市、绵竹市、兴文县等“10市(州)3县(市)”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总结提炼江阳区、涪城区、顺庆区、翠屏区、雁江区、利州区、通川区、攀枝花东区、旌阳区、船山区等10个试点地区转型发展做法与经验,巩固提升服务业主导地位。

  落实国家“十大扩消费行动”,重点培育旅游、电商、信息、金融、文化体育、养老健康、家政服务等新消费。推动成都、泸州开展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建设。支持成都开展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支持成都、乐山、遂宁、德阳、内江、宜宾、巴中、阿坝、甘孜开展省级“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工作。

  推进城市管理和服务体系创新,加快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加强省级政务云建设应用。支持成都、泸州、绵阳、遂宁、乐山、广安、雅安和温江区、郫都区、崇州市、江油市、峨眉山市、兴文县、汶川县“7市7县(市、区)”深入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建设。

  三、推动服务业与工业农业融合发展

  多措并举促进服务业与工业农业融合发展。鼓励支持成都、绵阳、德阳、南充、达州、自贡、泸州等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多类型融合方式,打造多元化融合主体,培育发展一批示范城市、示范园区(基地)、示范企业、示范项目。

  实施制造业服务化工程。积极开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积极创建生产性服务业功能示范区,推广供应链管理、总集成总承包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重点模式。深入开展“服务型制造进市(州)或园区(企业)”活动,筛选支持一批服务型制造重点项目。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工业设计,大力培育工业设计示范园区和中试基地,办好“天府·宝岛”工业设计大赛等重要赛事,积极推动成立工业设计产业联盟、科技成果评价服务联盟等产业技术服务联盟。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健全农村服务业发展新体系。加快完善农村物流快递、商贸流通、信息、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统筹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培育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森林康养等“服务+农业”新业态。制定《四川省服务业强县培育方案》,持续推动服务业强县、商贸流通示范县、电商进农村示范县建设,打造200个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建设100个农村服务示范镇。

  四、培育壮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编制《四川省服务业集聚区建设规划(2018—2022年)》,推进服务业产业集聚、企业集群、平台集中、资源集约、服务集成、人才集结。推动省市县三级联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重点规划布局建设培育一批万亿级、千亿级、百亿级生产性和生活性现代服务业产业集群。对已建成的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进行综合评估提升,鼓励集聚区打造信息资源服务、企业孵化、研发设计、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级。

  五、构建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

  编制《四川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四年行动计划(2018—2021年)》。制定出台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服务、健康养老等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年度工作推进方案。深化电子商务“四大工程”,推动国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试点建设,推进电子商务精准扶贫。推动物流大通道和口岸建设,优化提升物流服务体系和重要节点,大力发展物流服务联盟。加快西部金融中心建设,促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持续深化金融改革,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推进金融稳健发展。加快构建科技服务创新体系,实施大数据发展行动,在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多领域推进“互联网+”,深入推进西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服务业,制定出台《四川省医疗卫生与养老相结合发展规划(2017—2025年)》,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医养结合试点最佳城市创建活动,持续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实施“绿色四川”旅游行动计划,持续推进28个市县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加快建设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大力推进市场拓展“三大活动”,开展川货“四进”,创新推动更大规模川货出川。持续开展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四年行动计划,推动商品和业态结构调整,创新经营管理模式。复制推广内贸流通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经验,不断提高流通效率。大力实施川菜走出去行动,支持川菜标准化、品牌化,开展国内外连锁经营。开展促进家政服务发展行动,推进“百城万村”家政扶贫试点及国际合作项目。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行动计划,做大做强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建设西部碳交易中心。加快现代会展业发展,推进中国西部国际博览城二期项目建设,举办好第十七届西博会、第六届科博会、第六届四川农业博览会、2018年天府金融论坛等重大展会活动。

  六、大力实施服务业“三百工程”

  制定出台《服务业“三百工程”重大项目培育管理办法》,建立网上直报系统和动态管理台账。深化“项目年”活动,扎实推进“四个一批”,建立领导联系、专项督导、联动推进工作机制,协调推进省政府确定的99个现代服务业重大项目和纳入全省“三百工程”各100个新开工和续建的服务业重大项目。着力推进天府新区、天府国际机场、国际空港新城、中国(四川)自贸试验区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落实促进民间投资的系列政策,支持重点项目投融资模式创新,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投资服务业领域。力争全年完成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2.3万亿元。

  实施服务业重点企业培育计划,出台《关于培育壮大现代服务业主体队伍的实施意见》,积极培育龙头企业,鼓励企业争创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着力培育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加强规上企业清理入库工作,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持续推进“个转企、企升规、规入库、库进统”工作。

  大力实施服务业质量对标行动,推进与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对标达标,着力培育服务品牌,建立完善服务品牌评价指标体系,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提升服务质量。积极开展国家级、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鼓励企业争创中国品牌价值500强、世界品牌500强。

  七、扩大服务业双向开放

  落实扩大开放促进投资28条政策措施,加大招商引资、引智、引技力度,突出抓好支撑引领、导向示范的服务业重大项目。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负面清单制度,切实抓好中国(四川)自贸试验区和中德、中法、中意、中韩、新川等国别园区的服务业企业培育、重大项目建设,主动承接国际国内服务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转移。认真落实《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大幅度放宽金融等领域外资准入,推进实施高水平的投资便利化措施。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鼓励境外投资者来川举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贯彻落实《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鼓励企业在境外加快营销网络建设,推动旅游、会计、法律、安全、环保、资产评估等服务国际化发展。加快发展服务贸易,推广服务贸易创新试点经验,实施“海外文化市场开拓行动计划”,积极争创国家文化出口基地,提升展览业国际化水平。

  八、加大统筹协调工作力度

  建立健全推进全省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调整完善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职责和成员,健全服务业发展部门会商、运行分析、统计监测、目标考核、专项督导等工作机制。认真筹备以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服务业发展专题会。切实加大调查研究工作力度,深入机关、园区、企业开展专题调研,研究制定与实施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相适应、相配套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四川省“十三五”服务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如期落地落实。加强新兴产业统计,加大服务业宣传力度,共同营造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附件2
 
2018年四川省服务业工作要点责任分工方案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1 落实全面创新改革任务,积极推动成都市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示范典型建设。加快推进乐山市新一轮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研究出台省级支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政策措施。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国资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金融工作局、省政府口岸与物流办、省通信管理局、成都铁路局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2 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评估工作。 商务厅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国资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金融工作局、省政府口岸与物流办、省通信管理局、成都铁路局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3 支持成都市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消费中心城市。 商务厅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金融工作局、省政府口岸与物流办、省国防科工办等,成都市人民政府。
4 支持绵阳、泸州、乐山、南充、宜宾、达州、凉山等区域性服务业中心城市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先行先试步伐。 商务厅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金融工作局、省政府口岸与物流办等,绵阳市、泸州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达州市、凉山州人民政府。
5 推进国家级、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 科技厅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省金融工作局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6 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人才示范区建设。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民政厅、财政厅、商务厅、省金融工作局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7 支持绵阳市推进军民融合创新。 省国防科工办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省金融工作局等,绵阳市人民政府。
8 引导泸州市推动服务业创新发展。 商务厅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金融工作局、省政府口岸与物流办等,泸州市人民政府。
9 推进中心城区转型发展。 商务厅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民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旅游发展委、省金融工作局、省体育局、四川博览局、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10 多措并举促进服务业与工业农业融合发展。 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 科技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金融工作局、省政府口岸与物流办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11 实施制造业服务化工程。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商务厅、省金融工作局、省政府口岸与物流办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12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200个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 农业厅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林业厅、商务厅、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金融工作局、省体育局、省政府口岸与物流办等,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13 制定《四川省服务业强县培育方案》,持续推动服务业强县、商贸流通示范县、电商进农村示范县建设,建设100个农村服务示范镇。 商务厅 科技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金融工作局、省政府口岸与物流办等,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14 培育壮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省旅游发展委、省金融工作局、省投资促进局等,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15 编制《四川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四年行动计划(2018—2021年)》。 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 科技厅、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旅游发展委、省金融工作局、省政府口岸与物流办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16 制定出台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服务、健康养老等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年度工作推进方案,推动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加快发展。 商务厅、省政府口岸与物流办、省金融工作局、科技厅、省卫生计生委、民政厅 省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17 实施“绿色四川”旅游行动计划,持续推进28个市县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加快建设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 省旅游发展委 科技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环境保护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金融工作局、省政府口岸与物流办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18 大力推进市场拓展“三大活动”。持续开展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四年行动计划。复制推广内贸流通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经验。大力实施川菜走出去行动。开展促进家政服务发展行动。 商务厅 科技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环境保护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旅游发展委、省金融工作局、省政府口岸与物流办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19 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行动计划,做大做强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建设西部碳交易中心。 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农业厅、商务厅、省金融工作局、省政府口岸与物流办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20 举办好第十七届西博会、第六届四川农业博览会、第二届天府金融博览会等重大展会活动。 四川博览局 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民政厅、农业厅、商务厅、省金融工作局、省政府口岸与物流办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21 大力实施服务业“三百工程”。 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省投资促进局、省自贸办、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22 扩大服务业双向开放。 商务厅、省投资促进局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旅游发展委、省金融工作局、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四川证监局、四川保监局、省政府口岸与物流办、省自贸办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23 加大统筹协调工作力度。 商务厅 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省政府督查室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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