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关于申报第126届广交会展位的通知
来源:外贸处发布时间:2019-05-27阅读:
  
川商外贸〔2019〕11号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商(协)会、企业:

  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组委会《关于第126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事宜的通告》(会业字﹝2019﹞37号),现就展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展览时间、地点及展出内容

  第一期:2019年10月15至19日,展出内容:电子及家电、照明、车辆及配件、机械、五金工具、建材、化工产品、新能源等。第二期:2019年10月23至27日,展出内容:日用消费品、礼品、家居装饰品等。第三期:2019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展出内容:纺织服装、鞋、办公箱包及休闲用品、医药及医疗保健、食品等。

  地点: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380号)

  二、展位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2019年5月15日至6月15日截止(品牌展位确认时间:2019年5月15日至6月5日截止)。

  (二)申报步骤:所有意愿在四川省交易团申报一般性展位的外贸企业须同步进行网上和纸质申报(以截止期限前将纸质申报材料送达四川省交易团为准)。

  网上申请:意愿参展企业应登录广交会官方网站,点击“参展易捷通”申请展位,按展品目录填报对应展区,并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各企业填报的信息务必真实有效,特别是海关出口业绩信息不包括代理出口。产品填报时,在每个申请展区须至少登记3个产品,且至少有一个产品的最近上传或更新时间在近3年内。

  纸质确认:申报企业应按附件要求准备纸质资料,该资料须与网上申请信息一致。除成都市外的其他各市(州)申请展位的企业须将纸质资料(附件1)报经当地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当地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再及时将初审合格的企业纸质资料和加盖公章的《市(州)申报广交会展位企业汇总推荐表》(附件2)上报四川省交易团;成都市企业的纸质资料直接报四川省交易团。

  三、注意事项

  (一)网上参展申请生效、纸质材料提交,并不代表获得展位。大会将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结合四川省交易团审核情况,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安排相关管理办法确定各企业展位安排结果。展位安排结果将以2019年9月份“参展易捷通”系统最终公布展位号或四川省交易团相关通知为准。企业分配到展位后,应按照要求及时缴纳参展费用,逾期不缴纳参展费用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二)“参展易捷通”为广交会官方唯一申请渠道。企业所有参展事宜,包括缴纳参展费用、办理证件等,均在交易团的统一指导下办理。广交会组委会未委托除交易团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任何展位申请、安排等事宜。

  (三)参展企业如需申请特装展位,须在所申请展区内拥有2个或以上展位,并在网上展位申请时进行标注。特装展位申报只接受绿色布展。企业特装展位如有联营企业请及时同步填报联营信息。

  (四)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应深入调研了解本地特色优势产品,积极推荐本地区有条件的实绩企业特别是新企业和生产型企业参展参会,按参展有关规定,公平、公正地严格审核企业参展信息并按时提交推荐意见,对往届有不良参展记录或其他违规行为的企业要坚决取缔其参展申请资格,切实维护参展秩序。

  (五)参展企业登录易捷通,用户名,密码及邮箱已经注册后必须专人管理,建议至少2人管理。人员有变动时必须做好工作移交手续。另外,企业在新系统里录入的信息真实可靠并做好备份。企业在做重要信息修改时,系统要求上传的资料文字和印章必须清晰,否则大会不予审核通过。

  交易团联系方式:王涛,028-83226631;权勤,028-83225103,成都市成华街7号四川省商务厅外贸处614、611室

  附件:1.第126届广交会展位申报纸质资料
     2.市(州)申报广交会展位企业汇总推荐表
四川省商务厅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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