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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商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支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做好项目库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服贸处
发布时间:
2019-02-12
阅读:
次
川商服贸〔2019〕3号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推进贸易强国建设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大力发展服务贸易的精神,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商务部和招商局集团共同发起设立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以下简称服贸基金)。该基金是外经贸领域的第一支国家级政府投资基金,总规模300亿元人民币,分三期募集,目前已完成首期资金100亿元的认缴工作,并开始投资运营。
服贸基金按照“母基金参股子基金+母基金直投项目”方式运作,重点选择符合商务部等部门制定的《服务出口重点领域指导目录》《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及商务部等部门文件中明确的服务贸易发展的其他重点领域和企业进行筛选评估和投资。
为充分发挥服贸基金的作用,完善基金项目库管理,现将《商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支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做好项目库工作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19〕8号)转发你们,请扩大对服贸基金的宣传推广,并积极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服务贸易项目纳入基金项目库。符合条件且有融资需求的服务贸易企业请在项目库网站自行填报项目信息,并将填报信息抄报我厅。
联系人:服贸处 谢劼
联系电话:028-83225950
电子邮箱:scswtfwmyc@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
商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支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做好项目库工作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19〕8号)
四川省商务厅
2019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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