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储备冻猪肉备选承储企业公示
来源:市运处发布时间:2019-05-31阅读:
     为加强省级储备冻猪肉管理,经企业自愿申报,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储备肉管理部门)初审,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等四部门复核,现将符合省级储备冻猪肉承储企业基本条件的四川金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予以公示(名单见下表)。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19年5月31日至6月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附必要证据材料送达省纪委监委驻商务厅纪检监察组,其中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并留联系方式。凡匿名或冒名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市运处028-83236812,驻厅纪检组028-83221124,通讯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成华街7号。

  附件:1.省级储备冻猪肉备选承储企业
     2.省级储备承储企业基本条件
 
四川省商务厅
2019年5月31日

下载 附件1、2.doc  (26.50 KB)

上一篇:

下一篇:

主管单位:四川省商务厅    承办单位:四川省商务厅信息中心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办公地址:成都市成华街7号
值班电话:83231147(工作时间) 83226300(非工作时间) 传真:028-83224675 83223610
驻厅纪检监察组,举报来信请寄:成都市金牛区成华街7号,驻商务厅纪检监察组    举报电话:028-12388
Copyright © 2016 四川省商务厅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06015777号 网站标识码:5100000040 川公网安备510106020007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