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加强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外经处发布时间:2020-01-10阅读:
  

川商外经2020〕1号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外经企业: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商贸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境外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结合我省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的实际情况,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境外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督促本地区企业严格落实境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意识,执行境外安全生产有关政策规定,健全境外安全生产管理机制。督促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升境外工程质量,全面排查境外安全生产隐患,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指导企业开展安全培训,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加强安全生产和防范各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遵守我国和项目所在国(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员工安全教育,严守安全红线,杜绝侥幸心理,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各企业应深入分析研判恐怖袭击、社会治安、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火灾防控等各类风险隐患,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切实减少安全缝隙和盲点,特别是重大境外投资合作项目、煤矿、非煤矿山、能源化工等高危行业项目要做到全覆盖、不遗漏。各对外工程承包企业要加强对分包企业的管理,督促分包企业做好安全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对于出现的安全事故和各类劳务纠纷,企业按照《对外投资合作境外安全事件应急响应和处置规定》(商合发2013242号)和《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实施规程》(川商外经〔2019〕17号),立即向我驻外使(领)馆报告,在使(领)馆指导下妥善处置,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送国内主管部门。

三、做好薪资和劳务管理各企业要理顺劳务管理机制,抓好用工源头,签订规范有效的劳动合同,加强分包商和劳务派遣机构的管理,及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预防和排查劳资纠纷隐患,妥善解决劳资纠纷,防范群体性事件。高度重视外派人员权益,依法、按时、足额给付工资。境外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商业纠纷的,应依法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我国驻当地使领馆经商处(室)报告。

特此通知。

                           四川省商务厅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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