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评价办法(暂行)》《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改革先行区工作评价办法》以及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关于推荐2020年度建设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协同改革先行区先进个人的通知》,按照评选程序要求,经推荐评审,并报商务厅党组同意,拟表扬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青白江铁路港片区管理局等5家单位为建设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先进集体,王东旭等20名同志为建设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先进个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1日—10月2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以真实姓名向四川自贸办书面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现新,联系电话:028-61531421。
附件:1.建设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建设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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