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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四川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申请退还备用金的公告

来源:外经处发布时间:2021-11-12浏览量:
 

按照商务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审批取消后有关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商办合函〔2017〕390号)和《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财政部令2014年第2号 )的有关规定,经对企业提交材料初审,我厅决定自11月12日起受理以下4家对外承包工程企业退还备用金的申请:

1.四川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历史名称:四川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2.四川志德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四川石油物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历史名称:四川石油物资实业有限公司);

4.四川川润动力设备有限公司;

现予公告,公告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川省商务厅

2021年11月12日

  (联系人:常老师;电话:028-8323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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