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工作督查激励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1〕18号)要求,根据《四川省2021年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工作督查激励县评审推荐工作方案》,经专家评审后确定了推荐名单。现将名单公示:
四川省2021年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工作督查激励县推荐名单:乐山市峨眉山市。
公示时间为2021年2月5日至2月9日。
公示期间,干部群众如有情况和意见需要反映,请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以真实姓名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28-83228468
邮 箱:303804494@qq.com
四川省商务厅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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