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四川金海建设有限公司等3家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申请退还备用金的公告
来源:外经处发布时间:2021-03-19阅读:
  

按照商务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审批取消后有关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商办合函〔2017390号)及《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对企业提交材料初审,我厅决定自318日起受理以下3家对外承包工程企业退还备用金的申请:

1、四川金海建设有限公司(历史名称:四川省泸县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四川昆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3、成都利方致远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历史名称:成都利方路桥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现予公告,公告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川省商务厅   

202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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