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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四川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等4家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申请退还备用金的公告

来源:外经处发布时间:2021-04-26浏览量:
 

按照商务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审批取消后有关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商办合函〔2017390号)及《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对企业提交材料初审,我厅决定自4月26日起受理以下4家对外承包工程企业退还备用金的申请:

1.四川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2.中铁二院(成都)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3.四川省明远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4.中建鸿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历史名称:四川鸿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现予公告,公告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川省商务厅  

2021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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