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报告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外经处发布时间:2021-07-05阅读:
  

川商外经〔20218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乐山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各相关企业:

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报告工作的通知》(商办合函〔2021204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报告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商务厅

202172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