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和《关于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清退工作事》(商合电〔2021〕573号)要求,经对企业提交材料初审,我厅决定自1月10日起受理四川上辰德鑫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历史名称:四川东嘉(集团)有限公司)退还备用金的申请。
现予公告,公告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川省商务厅
2022年1月10日
(联系人:常老师;联系电话:028-8323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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