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关于有能力回收未被污染输液瓶(袋)企业名单(第二批)的公示
来源:资源再利用处发布时间:2022-01-14阅读:
  

为规范医疗机构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渠道,按照《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389号)、《四川省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方案》(川卫函〔2020155号)有关要求,经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推荐和征求省级有关部门意见,现公示四川省第二批有能力回收未被污染输液瓶(袋)企业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22114日至121日。公示期间,如对名单中的企业有异议的,请以实名和书面形式向我厅资源再利用处反映,匿名异议不予受理,异议人应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公示期间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我厅将公告此名单。

联系电话:028-83222619

电子邮箱:zyzlyc2021@126.com

  附件:四川省有能力回收未被污染输液瓶(袋)企业名单(第二批)

四川省商务厅

202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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