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向自贸试验区下放第三批14项省级管理权限
来源:川观新闻发布时间:2020-09-24阅读:
  

  川观新闻记者 陈碧红

  9月2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将14项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创新创业有直接关系,有利于高水平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的省级管理事项下放到自贸试验区实施。

  记者了解到,此次下放或委托实施14项省级管理事项,包括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2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公共服务3项,涵盖技术改造项目投资、创业投资、农林、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

  至此,我省按照“依法放权、按需放权、应放尽放”原则,在全面梳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基础上,以市场准入、要素配置等领域为重点,先后向自贸试验区下放三批共156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给予了四川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并同步推进协同改革先行区比照自贸试验区承接省、市管理权限,放大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对周边地区的引领辐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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