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电子商务是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在调结构、转方式、扩内需、促发展中发挥巨大作用,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 公厅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3〕8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发展工作推进方 案的通知》(川办发〔2014〕90号)精神,根据《省级财政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财银联动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14〕182号)规定,财政厅、商务 厅决定在2014年基础上,继续扩大金融机构参与范围,鼓励金融创新,现面向省内各金融机构征集财银联动支持电子商务发展合作单位,欢迎提交合作方案。方 案应包括联动放大方式,电商企业认定方式、信贷额度同财政资金之间的放大倍数、利率范围、信贷资金来源、风险收益分担分享机制,风险防控机制等。 请有合作意向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于2015年3月20日前将方案(正式文件与电子文档)报送至财政厅经建处、商务厅电商处。财政厅、商务厅将对方案进行比选,择优选择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并根据金融机构对电商企业年度放贷规模、风险防控效果等情况给予适当奖补。 联系人: 财政厅外事外债处 滕 亮 电话028-86665583 商务厅电商处 罗汝奎 电话028-83220904 邮件727523899@qq.com 四川省商务厅 2015年3月13日 |